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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立马拿开手,看着我的脸。
  “要回家吗?”他问我。
  我点点头,想要扶着船壁站起来。他仔细扣好外套的扣子,扯过我的手臂架在肩头,用力起身打横抱起我。身体陡然腾空,我吓得紧紧抱住他的肩膀。他抱着我走进船舱,碰上了他的朋友:“宋霆你要去哪?”
  双手都搂着宋霆的脖子,没有空闲的第三只手来替我捂住脸。我慌不择路地把脸埋到他的怀里,不敢出声。我听到宋霆的声音在我头上响起:“这个小家伙扭伤了脚,我带他去处理一下。你们吃,今晚记在我账上。”
  朋友说了一声“该不会是”被宋霆的轻咳声打断,门打开又关上,宋霆抱着我走下船。
  他带我回的是自己家。这是我第二次去宋霆家。
  他把我放到沙发上,我扭动着身子,生怕身上的污水弄脏沙发垫子。他只好去房间里拿一张毛毯铺在地上,抱起我放上去,把我的腿扯直,红肿粗大的脚腕暴露在了白色灯光下。
  他蹲下/身仔细看着,眉头越皱越紧。看了一会,起身去拿了一个药箱回来,放在我的身边,拿出一瓶云南白药。冰凉的药雾喷在我肿胀发烫的脚踝上,激起一层细密的鸡皮疙瘩。我瑟缩着往后躲,被他拽住脚不准动。
  他沿着脚踝喷了一圈,把药瓶放回去,两只手搓热了,覆盖上我的脚踝,用力揉搓着。这痛感太过清晰,沿着脚踝蔓延上小腿抵达我的脑海,扯着我的神经尖锐的疼。我不怕死,但怕疼,猫一样的小声呜咽:“疼。”
  他抬起头看我,笑了一下,轻声说:“我们幺幺真是个娇娇儿,细皮嫩肉的,要捧在手心里宠。”
  他没叫我何归,他叫我“幺幺”。这称呼亲昵得恰到好处,比“宝贝”更撩人心弦,比“亲爱的”少几分腻歪的肉麻。我父母大姐从来没叫过的称呼,他自然而然地说了出来。
  我的脸一下子红了,如火在烧。眼睛也不敢往他看,心跳得厉害,好像在偷一种不该偷的东西,慌乱之间,眼泪也毫无征兆地流了下来。
  宋霆看着我,叹了口气,倾身靠近。这一次他没有替我擦眼泪,而是抱住了我。
  “幺幺,你不要躲我,”宋霆有些无奈的声音在我头上响起,“我是真的想对你好的。”


第7章
  1
  宋霆有早课,整个房子只剩下我一人。
  身上是干净整洁的衣物,脚腕上被人重新上了药,红肿消退大半。
  餐桌上是温牛奶和蛋饼,落地窗外是繁盛的阳光透过树梢,在草叶上的雨珠里颠簸,构筑出光影的波涛和航船。船上的追逐、筋疲力尽的哭泣、相拥在床上的慰藉都随着风雨的止歇而落幕。
  南区的渔民会担心搭建在河岸上的渔棚,被虫蚀后的顶梁本就不堪一击;蔡家坡菜市场的摊主会忧心雨夜飞溅的泥点,弄脏遮住蔬菜的塑料编织袋;母亲会一边粗鲁咒骂着露水的天花板和飘雨的窗户,一边小心翼翼地用瓢舀起蓄积的雨水,倒进厕所墙角装拖把水的豁口水桶里。
  北区的人民也会担心,会担心庭院里的宝珠山茶是否因为暴雨欺凌落下一片珍贵的花瓣,会担心雨夜里无端的悲绪不够忧伤,配不上转瞬即逝的樱花。
  我坐在餐桌前,看见了宋廷留给我的纸条,他让我等他,他想和我谈一谈。
  “幺幺,幺幺,幺幺,”他无意义地叫着我,滚烫的气息喷洒在我的耳根处,“我给你钱,你安心念书,好不好?”
  好不好?怎么不好呢,我所有的困窘、羞耻、悲剧的根源皆来自于我与生俱来的赤贫,现在有一个人让我不劳而获,给我一个洗刷污浊的机会,我感激涕零匍匐在他的脚下,亲吻他的脚背,歌颂他的恩德,怎么会觉得有什么不好呢?
  可他是宋霆。可他是宋霆啊。
  我拿起那张纸条又放下,喝光杯中的牛奶,一瘸一拐地逃离了宋霆的家。
  2
  石桥马路和街巷全是水。暴雨和大水把许多乱七八糟的东西都卷走了,雨水把石阶洗得白净,青苔七零八落,像脏兮兮的小孩脸上冲刷出的一道道泪痕。江里却肮脏:塑料破布、红色水盆、半截树枝、有时淌过一个身体,不知是猪狗还是人。
  捞尸人划着自制的木筏,到江上发财。捞的东西多种多样,最让人羡慕的是从死人手腕上抹下来的手表,手表很值钱,进水了也不怕,也不是偷抢,毕竟死人用不着手表。我小时候认识一个胖子,手上总是戴着不下五块手表,据说都是从水打棒身上抹下来的。我们都很羡慕,别的人都没有他这样的运气。母亲也曾在暗地里骂他,说胖子去峨眉山学过道法,大雨都是他发的功,专门用来淹死人抹手表。
  有一次胖子走街串巷地炫耀,还没挽起袖子就被公安局铐走了。后来才知道他是个扒手,专扒手表,扒完后把人打晕推进江里淹死。
  “我说什么来着?他一看就不是正经人。”母亲说。
  我不知道妖术和扒手在母亲这怎么就画上了等号,但她总有一套逻辑自圆其说,我沉默着没有反驳。
  我登上红姐的船,红姐正拿着拖把往船舱外赶水,弯着腰,白花花的胸/脯从宽阔的衣领下露出来。她看见我,直起身子看着我。
  我说我来做工。
  她突然问我:“今天是不是你的生日?”我还没回答,她自顾自地说下去,“你大姐给我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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