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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在连城的家里住了一段时间。案件发生在她家的酒店里,对酒店的声誉有很大影响,这段时间以来频频有住客取消订单,利益稍有下滑。她母亲日理万机没空处理,她只好私下调查,以期早点找到凶手。
  
  这天是星期日,她在家里睡到十点才起,慢悠悠地下了床,开门下楼。
  
  她住的是次卧,房间就在二楼楼梯口,一开门就可以直接下楼走到客厅。家里没有保姆,她平时回家就一个人住,衣服全扔洗衣机,想吃饭就点外卖。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小区安保很严,外卖不允许送进来,她就只能套件衣服去门口亲自取,但小区太大,绿化太好,大路小路交通错杂,从蔽荫的绿植之间穿过,从家里到门口,来回要走二十分钟。
  
  赖真也跟了她好几年,但从没来过她家。陈莳萝的意思很明确:不需要任何人照顾,她一个人住就很好。
  
  别墅后花园里原本种了玫瑰花,由园丁按期打理,但十年前就被全部铲除,只留下一片柔软的青草。
  
  今天是要出门的,没时间等外卖。陈莳萝把冰箱里的面包片放进微波炉,加热之后涂了蜂蜜,草草吃了一片,然后换衣服出门。
  
  她准备去酒店看一看,询问几个工作人员,看看能不能找到线索。凶手一日不抓,酒店流失的顾客就回不来,林澄又是死在她的生日会上,即使和她没有直接关系,但她对死去的人有一种深层次的恐惧,有时从梦里惊醒后,眼前像放映电影,浮现出林澄趴伏在地的尸体。
  
  有时候,林澄伏在地上一动不动,身下一大滩血缓缓漫开。
  
  更多时间里,她都看见林澄在往前爬,满身满脸都是血,嘶哑地喊她:“救救我啊……”
  
  她站在原地,居高临下地看林澄。看着血从她身上一滴滴地落下来,融进地上的血泊里。
  
  梦境真是奇怪,鲜血滴落下来的声音像极了敲门声,又像啄木鸟在啄树,笃笃,笃笃,敲得她心生厌烦。
  
  她总是在这时候醒过来,长发歪散在枕侧,空调被卷在身上,窗外风很大,不断晃动树梢,发出密集的沙沙声。
  
  今天是出门调查,穿得简单休闲点就行了。陈莳萝打开衣柜,挑了件破洞牛仔裤和卫衣,拿了顶白色帽子,戴了口罩,背上包出门了。
  
  她自己开车出去,在酒店的停车场停车时,一个保安认出了她,连忙过来毕恭毕敬地拉开车门。
  陈莳萝让他去忙,自己扮成游客,混在一群旅游团成员里,进了酒店大堂,往汇演大厅的方向走去。
  
  因为警察办案的缘故,汇演大厅被暂封了,门口拉了警戒线,她不能进去,只好在门口转了一圈,然后不动声色地离开了。
  
  关于林澄是什么时候离开汇演大厅、又是什么时候被人杀害的,她一无所知,但基于凶手把匕首扔在唐璨的座位底下这一点,她觉得凶手应该不是外来者,而是当天在汇演大厅里的人。
  
  当天在汇演大厅里的有一百来人,有可能是工作人员,也有可能是来参加生日会的粉丝。
  
  陈莳萝在酒店门口徘徊,思考该从何下手。
  
  忽然间,身后有人叫她:“大小姐?”
  
  声音有点耳熟,陈莳萝回头一看,居然是唐璨。
  
  也不知道她之前干什么去了,化了精致的妆,穿藏青色职业连衣裙,白衬衫假领,配黑色腰带,拎一只精巧的皮包,还蹬一双高跟鞋。
  
  她走近了,陈莳萝才发现,原来两人身高相差无几,现在她鞋跟一托,就比自己高出一截了。
  她笑了笑,问她:“唐小姐怎么在这?”
  
  “刚刚去谈了点事情,刚好离这不远,就过来看看。”唐璨在她身边站定,“你不忙吗?我看你这几天都有行程。”
  
  “自家酒店里面出了事,我就把录音推了,过来看一眼。”陈莳萝发现自己要仰头才能看见她的眼睛,不由得后悔起来。
  
  今天出门之前,她觉得毕竟是出门调查,得低调一些,于是穿了偏休闲的衣服和一双平底的帆布鞋。
  
  没想到,竟然在这里碰见一个穿职业装加高跟鞋的。
  
  她定了定神,问:“唐小姐来凶案现场,是想来调查的?这案子和你好像没什么关系吧?”
  
  “有,”唐璨淡淡回答,“凶手把刀丢在我的座位底下,害我反复进了警局好几次,现在还是嫌疑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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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去的一个星期里,陈莳萝没怎么出门,唐璨倒是几次被请进了警局。
  
  警察告诉她,她在座位底下发现的匕首,已经被确认就是杀死林澄的凶器。林澄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被人一刀捅死,凶手擦掉血迹,在匕首上喷了香水,然后把它扔在了唐璨的座位底下,而凶手行事非常谨慎,事先弄坏了洗手间那条走廊的监控,也避开了其余可能拍到他的任何一个监控。调取来的监控录像里,只拍到了林澄在七点时离开汇演大厅、跑到走廊里。
  
  警察反复向她确认细节:她是在什么时候发现凶器的?如果不知道准确时间,那当时台上正在演什么节目?她之前见到林澄的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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