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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抱起来, 摸了摸它的毛。白云长得飞快,之前还是小小一团,现在抱起来已经非常沉,但它不自知,看见人蹲着就想扑过去, 常常把别人扑一个跟斗。
  白云现在在换毛,小绒毛和细长毛交杂,有些丑,但别人不能说它丑。也不知是不是宋菲养着,白云聪明地不像一只动物,它十分通人性,只要有人当面说它丑,它能追着那人绕部落跑一圈。
  只有三个人例外,宋菲洛缇和黑土。黑土作为它实际的饲主,得到了特别的优待。
  “好好好,待会儿搓个小饭团给你吃,要不要再包一块肉?”头上一团黑毛的白玉使劲蹭宋菲,嗷嗷嗷地继续叫,大喊可以。
  细雨也十分喜欢白云,她凑过去摸白云的狼头,白云舒服地眯起了眼睛。
  冯琴在一边看着,不屑出声:“我从没有见过这样的狼,它还能算一只狼吗?”
  白云睁开一点蓝眼睛,瞟了一眼冯琴,细雨看它睁眼,十分开心,又摸了摸它的头:“我觉得白云这样很好,很可爱。”
  冯琴:呵。
  宋菲也有些担心,她总感觉白云被她们慢慢养成了……狗。
  真的,宋菲有时看着白云,恍惚觉得自己养了一条哈士奇。
  幸好它不拆家。
  白云现在虽未完全成年,但已经有了养活自己的本事。除去在部落里卖萌讨东西吃,它还时常跟着大部队出去采野果。
  狼鼻子灵敏,哪里野果成熟得早它立马闻出来,将大家的效率提高了不止一点半点,不少人夸它聪明。
  而有一头狼跟着,大家在森林里行走也更加安全,白云就曾提前感知到树上有蛇,并嗷呜嗷呜大叫提醒众人危险。
  自此,白云正式从团宠升级为整个部落的吉祥物。
  白云慢慢长大,又临近冬天,大家接济的食物已不能填饱它的肚子,于是白云无师自通地学会了打猎。
  它现在已能叼着野兔让宋菲晚上加餐,待会要在米饭里包的肉,就是给白云的奖励。
  随着时间流逝,米饭的清香弥漫开来,大家抽了抽鼻子,都有些不敢置信。
  揭开木盖,正是一锅香喷喷的大米饭。宋菲用刚做的木勺舀了一勺,放凉吹吹,自己吃了一口,不生,正正好,很成功嘛。
  她又将勺子递到洛缇嘴边,一边嚼着米饭一边露出幸福的笑容:“洛缇,你一定要尝这个。”
  洛缇在宋菲吃的地方下口,入嘴的米饭除了香软,并没有什么味道,但嚼了几口,甜味慢慢渗开,她惊讶,果然很好吃。
  等再去看石锅,大家一人一口,已吃得差不多了。
  白云:嗷嗷嗷,我的呢!
  宋菲抢下最后一勺米饭,再拿了块腊肉盖在上面,放到地上让白云吃。
  黑土摸摸肚子,看着已经干净的石锅咽口口水:“宋菲,这个还有吗?”
  在场几人,就连明空也期待地看着她,宋菲点头:“有,还有很多。”
  不等大家高兴,宋菲又接下去说:“我把这个叫做大米,在马依周围没有找到,但狐丝部落附近长了许多。”
  要想继续吃大米,就需要到狐丝部落去收割。
  洛缇和冯琴沉默,明空叹了口气。
  吃饱的白云想去蹭宋菲,黑土拦住它把它抱在怀里,给它小心顺着毛。
  细雨拿过竹筒倒了一点水在石锅里,开始洗锅子,这还是宋菲告诉她的,煮了东西之后一定要把锅子洗干净。
  洗干净的锅子里又煮上水,细雨拿起几块肉干和蘑菇干放进去,不一会就又冒出饭菜的香味。
  此时气氛才缓和一点。
  “我们需要问清楚,狐丝部落是不是真的有大米,如果只有一点,那不值得我们去冒险。”冯琴看着洛缇说。
  宋菲回想当时的情景,事出突然,除非红玲她们演技十分好,心思十分深沉,否则在短短时间内,她们无法想出那样的话来回答。
  但万一呢,万一这真是她们的计谋呢。
  要大米,就要去狐丝部落,去狐丝,就会遇到豚黄。到时就算马依不想打,难保豚黄不会主动攻击,真的打起来,狐丝岂不是坐享渔翁之利。
  就算她们捞不到什么好处,也能趁机救出迫不得已抛弃的那部分老人和勇士,前提是那些人还活着。
  “把红月喊过来。”洛缇吩咐黑土,在黑土出门前,她又加了一句,“还有她的妹妹,红玲。”
  小孩子的破绽可比大人好找。
  狐丝部落虽不富裕强大,但红月过得很快乐。她今年刚满十八,已经是部落里数一数二的勇士,被首领赏识,一时风光无两,但她不骄不躁,只默默做着自己分内的事。
  狐丝向往和平,不喜欢战争,她们从没有主动挑起斗争,但斗争总是主动找上她们。首领惨死,红月护着部落子民想要反抗达伦和叛乱者,但其余勇士却都排挤她。
  ——只是一个小娃娃而已。
  ——首领喜欢又怎样,她不配当下一任首领。
  ——狐丝不需要再一个软弱的首领,它需要强大自信的人来领导。
  红月冷眼看着叛乱者将她热爱的部落拖入深渊,而其余勇士助纣为虐,她收起手中的石矛,等待最好的时机。
  那天红月被留在了部落,匆匆赶回来的叛乱者惊慌失措,他们不敢置信地讨论着马依的神迹。
  而之后,逃出来的马依叛乱者,带来了达伦的死讯。
  红月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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