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了。管这些干什么呢?反正最后这人最后还是要死的。
在这样的想法下,宿郢有整整一年没有去探过监。刚开始还会想着念着,但到了后来,也就被他刻意地忘了。他仿佛习惯了,也仿佛忘记了方一这个人,直到有一天,监狱长找到他谈话,含蓄地问他为什么不去探监了?
他没说话。
监狱长跟他东说西扯,见他没什么反应,只好道:“他这些年只接受过你送来的东西,你前年带给他的手语书他都看完了,这段时间又在翻来重新看。”
宿郢想,看来他还该为此感到荣幸。
也许是脸上生闷气的表情太过明显,监狱长叹了口气:“你前几年每个月都来,虽然方一没有见你,但是我们能感觉到他至少还有个盼头,每次你来的时候,他其实都在探监室门外,只不过没进去,我们刚开始以为他是不想见,后来发现他每次都会来,但每次都是来了就走,不会露面,所以我就问了他原因。”
什么原因?
“他没说,但我猜到了。你知道有句诗叫‘近乡情更怯’吗?”这位已经中年的监狱长像个父亲一样和善地笑了笑,道。
宿郢紧了紧手。
“他不是不想见你,是不敢见你。”
他连杀人都敢,还有什么不敢的?
监狱长用他那双仿佛看透了一切的眼睛看着宿郢,道:“他判的是无期,不是一年两年三年,你跟他没有亲属关系,你就算来,能来多久,就算等,能等多久?如果说有一天你腻了不想等了,就像现在这样……”
监狱长没说完,但他的未尽之意已清清楚楚:有时候最让人绝望的,不是眼前一片漆黑看不到希望,而是见过了希望以后又失去希望。
艾米丽迪金森在诗中曾这样写道:
我本可以忍受黑暗/ 如果我不曾见过太阳/ 然而阳光已使我的荒凉/ 成为更新的荒凉。
第86章 采生折割(十九)结局
大结局(下)
方一醒的时候, 看到了握着他的手偏在沙发上睡着了的男人。
那男人长得很好看。眼睛好看,眉毛好看, 鼻子好看, 嘴巴也好看,连头发丝儿都比别人的顺些。他讲不来什么有格调的话, 也用不来什么好听的词,只知道在他见过的那么多人里,就这男人是最让他喜欢的。
从第一眼, 这男人还是个高高瘦瘦又黑又干的小民工的时候, 他就觉得男人好看,虽然连他自己也搞不清好看在哪里,但看见那张脸就觉得喜欢。只一眼, 这人的样子就深深地印在了他的心里。
不过看归看, 他从没想过要跟这人发生什么交集。就算只是个小民工, 也比他这种风餐露宿、跪行千万里的乞丐好了十万八千倍。不管体面不体面, 至少还有站着的能力, 还有活着的尊严。不像他这样的人, 就算多看别人几眼,别人都会嫌晦气。
多年的乞讨生活已经让他深深地明白什么叫人性、什么叫阶级、什么叫痛苦、什么叫命。
人性就是跟你毫无相关的人能把你拖走, 砍断、弄得伤痕累累,然后扔到大街上去乞讨为他赚钱。你想逃,但你连腿都没有。
阶级就是你放弃为人的尊严跪着给人磕上几百个头, 能换来的不过是人家小孩买了糖果找零了的几毛钱。你想不磕, 不好意思, 你连几毛钱都没有。
痛苦呢?
不说了。
至于什么是命,他想,在他手下的刀落下后、在文秀丽含着泪扒开他的手时他就已经知道了。命就这样,说要怪谁,也没有。他不怪文秀丽,他只怪七岁的自己为什么不听话,难受忍一忍就忍过去了,为什么要下车?如果他不下车,他不会被方兴拐走,不会成现在这个样子,不会残疾,也不会变成个杀人犯。
如果他没有变成杀人犯,也许一切都不一样。
方一的手指微微动了动,勾住了男人的小拇指尖。他的手被男人的手包裹着,那只手非常地温暖,像把他的心也握在了手心里似的,捂得快要化了。
自从上次的抢救过后,男人就一直握着他的手睡觉,而且每一次睡觉前,都会一遍又一遍地跟他比划:不要担心,想睡就睡吧,我会一直陪着你。
这话对于一个很容易就一睡不醒的重症病人来说,看起来很像是咒他去死,但看着男人那认真的模样,他又觉得不是。
可不是这个的话又能是什么呢?他不敢想。就像他从来都不敢去想,连亲生父母都不要的自己,世人眼里残忍变态的杀人魔鬼,到底是哪里值得图谋,能让这个只认识了两天的男人十年如一日地靠近他、等待他,为他付出。
在街头乞讨长大的他最晓得人性,有无缘无故的坏,却从没有过无缘无故的好。人性本恶,故以善行引导之。
只是这善来得太晚了,太晚了。哪怕再早一点,再早一天,一切都不会是这样。这大概就是命吧,在他杀了人的第二天,遇到了这个让他后悔终生的人。他多希望这个人不要出现,他多希望自己就能够彻彻底底肮脏地离开,而不是像现在这样。
在监狱的时候,每次听到狱警说有朋友来探他的监了,狱友都会怂恿他:“你去见见呗,人家来了多少回了,你一次都不见,身在福中不知福。”
他跟狱友说:“我不认得他,他不是我朋友。”
狱友没一个信的。不是朋友,
在这样的想法下,宿郢有整整一年没有去探过监。刚开始还会想着念着,但到了后来,也就被他刻意地忘了。他仿佛习惯了,也仿佛忘记了方一这个人,直到有一天,监狱长找到他谈话,含蓄地问他为什么不去探监了?
他没说话。
监狱长跟他东说西扯,见他没什么反应,只好道:“他这些年只接受过你送来的东西,你前年带给他的手语书他都看完了,这段时间又在翻来重新看。”
宿郢想,看来他还该为此感到荣幸。
也许是脸上生闷气的表情太过明显,监狱长叹了口气:“你前几年每个月都来,虽然方一没有见你,但是我们能感觉到他至少还有个盼头,每次你来的时候,他其实都在探监室门外,只不过没进去,我们刚开始以为他是不想见,后来发现他每次都会来,但每次都是来了就走,不会露面,所以我就问了他原因。”
什么原因?
“他没说,但我猜到了。你知道有句诗叫‘近乡情更怯’吗?”这位已经中年的监狱长像个父亲一样和善地笑了笑,道。
宿郢紧了紧手。
“他不是不想见你,是不敢见你。”
他连杀人都敢,还有什么不敢的?
监狱长用他那双仿佛看透了一切的眼睛看着宿郢,道:“他判的是无期,不是一年两年三年,你跟他没有亲属关系,你就算来,能来多久,就算等,能等多久?如果说有一天你腻了不想等了,就像现在这样……”
监狱长没说完,但他的未尽之意已清清楚楚:有时候最让人绝望的,不是眼前一片漆黑看不到希望,而是见过了希望以后又失去希望。
艾米丽迪金森在诗中曾这样写道:
我本可以忍受黑暗/ 如果我不曾见过太阳/ 然而阳光已使我的荒凉/ 成为更新的荒凉。
第86章 采生折割(十九)结局
大结局(下)
方一醒的时候, 看到了握着他的手偏在沙发上睡着了的男人。
那男人长得很好看。眼睛好看,眉毛好看, 鼻子好看, 嘴巴也好看,连头发丝儿都比别人的顺些。他讲不来什么有格调的话, 也用不来什么好听的词,只知道在他见过的那么多人里,就这男人是最让他喜欢的。
从第一眼, 这男人还是个高高瘦瘦又黑又干的小民工的时候, 他就觉得男人好看,虽然连他自己也搞不清好看在哪里,但看见那张脸就觉得喜欢。只一眼, 这人的样子就深深地印在了他的心里。
不过看归看, 他从没想过要跟这人发生什么交集。就算只是个小民工, 也比他这种风餐露宿、跪行千万里的乞丐好了十万八千倍。不管体面不体面, 至少还有站着的能力, 还有活着的尊严。不像他这样的人, 就算多看别人几眼,别人都会嫌晦气。
多年的乞讨生活已经让他深深地明白什么叫人性、什么叫阶级、什么叫痛苦、什么叫命。
人性就是跟你毫无相关的人能把你拖走, 砍断、弄得伤痕累累,然后扔到大街上去乞讨为他赚钱。你想逃,但你连腿都没有。
阶级就是你放弃为人的尊严跪着给人磕上几百个头, 能换来的不过是人家小孩买了糖果找零了的几毛钱。你想不磕, 不好意思, 你连几毛钱都没有。
痛苦呢?
不说了。
至于什么是命,他想,在他手下的刀落下后、在文秀丽含着泪扒开他的手时他就已经知道了。命就这样,说要怪谁,也没有。他不怪文秀丽,他只怪七岁的自己为什么不听话,难受忍一忍就忍过去了,为什么要下车?如果他不下车,他不会被方兴拐走,不会成现在这个样子,不会残疾,也不会变成个杀人犯。
如果他没有变成杀人犯,也许一切都不一样。
方一的手指微微动了动,勾住了男人的小拇指尖。他的手被男人的手包裹着,那只手非常地温暖,像把他的心也握在了手心里似的,捂得快要化了。
自从上次的抢救过后,男人就一直握着他的手睡觉,而且每一次睡觉前,都会一遍又一遍地跟他比划:不要担心,想睡就睡吧,我会一直陪着你。
这话对于一个很容易就一睡不醒的重症病人来说,看起来很像是咒他去死,但看着男人那认真的模样,他又觉得不是。
可不是这个的话又能是什么呢?他不敢想。就像他从来都不敢去想,连亲生父母都不要的自己,世人眼里残忍变态的杀人魔鬼,到底是哪里值得图谋,能让这个只认识了两天的男人十年如一日地靠近他、等待他,为他付出。
在街头乞讨长大的他最晓得人性,有无缘无故的坏,却从没有过无缘无故的好。人性本恶,故以善行引导之。
只是这善来得太晚了,太晚了。哪怕再早一点,再早一天,一切都不会是这样。这大概就是命吧,在他杀了人的第二天,遇到了这个让他后悔终生的人。他多希望这个人不要出现,他多希望自己就能够彻彻底底肮脏地离开,而不是像现在这样。
在监狱的时候,每次听到狱警说有朋友来探他的监了,狱友都会怂恿他:“你去见见呗,人家来了多少回了,你一次都不见,身在福中不知福。”
他跟狱友说:“我不认得他,他不是我朋友。”
狱友没一个信的。不是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