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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戚拿着手机起身,公交车已经停下,惊心动魄地喘出一口粗气,然后哐当一声打开车门。几个人陆陆续续地上去,贺兰握着方向盘已经心若死灰,后座上的猫包里颗颗喵呜叫了一句,像在安慰。
  他扭头回去说:“你安慰顶什么用?”
  颗颗委屈地喵了一声,贺兰蓦地失笑,心道他怕不是被林戚带偏,好端端地搞什么迁怒。他转回头,公交车已经上完客人,亟待前进。贺兰怪自己不该选这条道走,还没有开始自责,车玻璃就被人敲了敲。
  他略有惊异地按下车窗,林戚已经要发火:“你他妈开窗不开门,我从这爬得进去?”
  林戚进的却是后座,但是只要他来了,就是坐车顶上贺兰明煦都是欣喜若狂的。关好车门,车子往前开去,林戚在后面招猫玩,那只猫不喜欢生人,闻到林戚的味道就缩进去,怎么逗都不出来,也不吱声。
  林戚就打开包把它抓出来,大言不惭道:“躲什么躲,被我玩是你前半生修来的福气。”
  透过后视镜林戚看到贺兰明煦的嘴角,难得弯的很明显。这人一向不爱大悲大喜,林戚不懂他为什么那么端着,逢年过节又没人给他上香。再高兴也就只勾勾嘴角,还跟施舍似的。
  折耳猫的项圈上有名字,林戚借光看清楚了,叫颗颗。他觉得太粘腻,抬杠说:“叫什么颗颗,毛这么白就叫小白,不更简单明了。”
  贺兰注意着路况,边打方向盘边说:“它爱拿脑袋磕桌子,就叫颗颗。”
  林戚不可置信道:“磕桌子?你竟然是只疯的?”颗颗在林戚手上极其无辜,许是知道他不是坏人,已经开始撒娇,柔软的皮毛在手指尖不住摩挲,半晌又软软地叫一声,完全不见之前退避三舍的模样。
  林戚虽抿嘴不语,但实际上已经被颗颗俘获,一路都目不转睛地盯着它看。
  到了地方才回过神来,贺兰明煦已经在驾驶座等了几分钟,林戚脸上挂不住,四周看了看,佯作恼怒道:“这是哪?!”
  “我朋友开的一家服装店。”贺兰也不戳穿,只说:“让颗颗待在车里,它不叫。”
  林戚像被牵动什么回忆,脸色微变。许久才慢腾腾下了车,跟贺兰一同进了店,服装的牌子林戚一向不是很关注。但这一连串英文字符很眼熟,在他还当“林少爷”的时候,经常买这些来送人。
  所以以前他送贺兰,现在贺兰送回来?也太好笑。
  笑容甜美的年轻女员工依照要求拿出两套西装,林戚接了一套,贺兰拿另一套,两人一起去试衣间,换衣服时,贺兰说道:“青商酒会你没有出席的衣服,一起买一套吧。”
  林戚不屑道:“我有没有衣服你又知道了?原来您这么神通广大。”不过他确实没有合适的衣服就是了。
  试衣间不大也不小,贺兰没有回话,于是这房间里一时只有衣料摩挲的声音,林戚又想,为什么他们要用同一间?又不是没有空余的地方。
  他脱衣服的时候,也许是脑子被驴踢了一脚,也许是在那一瞬间被鬼附身,总之林戚原本是背对着贺兰,他把褪下来的衣服放到一边的置物架上后,顺势转过身去。
  贺兰明煦刚把衬衫穿上,正在扣扣子,指尖扣着莹润的纽扣,纯白透明的布料下结实健美的肌肉线条隐约可见,这一幕极为富有吸引力,几乎可以算作是“俊”色可餐了。
  林戚却没有去看那些,他的视线锁在贺兰脖子上的一条红绳上,绳子只串了一枚戒指,简单到不能再简单的银色指环。
  他刚穿上衬衫,然后连扣子都忘记扣,一心死死地看着那枚晃动的银色戒指,脑子里轰然刮起一阵狂风,摇晃着理智,催垮掉认知。
  看错了?没有。
  贺兰扣完纽扣,走近来帮他系扣子,手指十分规矩,没有刻意乱碰撩拨。从上到下扣到第三颗,手腕被林戚抓住。林戚很不懂得体贴人,就是抓手也要让指甲以一种十分刁钻的角度扎进皮肉里,让人难受又疼痛。
  这便如林戚的感情、乃至他整个人一样,不受些伤便注定不能接近他,不能爱他。
  林戚哑着嗓音问他:“你脖子上是什么?”
  贺兰垂眼看他密集的眼睫,睫羽的一小层阴影下是勾起的眼角,林戚天生笑眼,可他很少有什么时候是完全开心的。他才开始觉得自己并不是很了解林戚,于是心中又煎熬又悲切,轻声说:“是戒指,你亲自设计的那一枚。”
  作者有话说:


第10章
  林戚在设计上的确天赋异禀,他还是学生的时候,家境优渥,林家闲钱太多,别说林戚一个大活人,就是再多养几个也不碍什么事,顶多占间房。那时的林家也支配得起林戚这点爱好,一个月给的零花都没有固定的数额,拿着卡刷就是。
  外人不懂林氏内部的弯弯绕绕,见了林戚还得规规矩矩喊一声“林大少爷”。林戚完全觉得太形式主义,别人恭敬喊他他反倒发怒,于是在外便落得个喜怒无常、嚣张跋扈的名头。
  他跟经常出入林家的首饰设计师打过几回交道,自己处处留心,仗着那个老头忠厚老实,厚颜无耻地强拜人家为师。心里记挂着这段来之不易的感情,先是随心所欲的接触了首饰设计,后来便殚精竭虑地设计了许多首饰,大多不尽如人意。唯有一枚戒指还算差强人意,林戚给它取名“立冬”,送给贺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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