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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椅搬到了兰斯身边,再拿来两本书,安静的和兰斯一起享受这惬意的时光,就像几年前他们做的那样。
  接下来的日子兰斯变得繁忙了起来。
  他知道假如他要成为一个作家的话,他最好了解一下这个圈子里的大概情况,同时,市场调查也是必不可少的,否则在不了解情况的前提下一通乱写,那只会白白的浪费时间。
  在西里斯罗的帮助下,他找来了许多报纸,通读被刊登在上面的文章并尽可能地找出它们之间的共同点。他阅读那些畅销书,看那些知名作家的访谈录,从他们的经验之谈中得到了许多的好处。
  等兰斯的这些“下笔之前的必要准备”差不多完成后,已经过去了一个多星期了。
  他这才敢下笔,打算先写一个短篇小说。
  兰斯写了整整一个下午,连下午茶都没顾得上喝,西里斯罗和他同甘共苦,非常讲义气的没有抛下兰斯去独自享受,留在书房里陪他一起熬。
  兰斯写完之后,又对自己的作品挑剔起来,他改了又改,终于完成了一个短篇小说的初稿。
  西里斯罗在兰斯宣布写完后就放下手上半天都没有翻一页的书,他几乎是有些迫不及待地走到兰斯身边,在兰斯有点不好意思的目光下伸手拿起了稿纸。
  由于兰斯对自己的作品吹毛求疵,稿纸上充满了被涂抹的痕迹,还有几种颜色不同的字迹,给阅读造成了很大的障碍。
  但是西里斯罗很有耐心地往下读,一边读一边为兰斯的奇思妙想赞叹无比。
  兰斯的辞藻不够华丽,对事物的描写也不够老成贴切,笔触还十分稚嫩,除此之外,还有许多缺点,可是他的故事足够有吸引力,让人情不自禁的想跟着往下读,单是这一点,就足以掩盖之前的种种缺点。
  而更令人叫绝的是结尾,真不知道兰斯是怎么想出来的,那一个转折西里斯罗根本就没想到。
  也许这个作品会遭到那些自命不凡的作家的抨击,但是普通人绝对会喜欢这个故事。
  西里斯罗放下稿纸,迎着兰斯期待的目光,把他从头到脚夸了一遍,那夸张的赞美之词简直让兰斯都开始怀疑自己是个文学天才,但是很快他就认清了现实:
  西里斯罗肯定是在乱夸,说不定是为了鼓励他,只有一分的作品也给他夸到了十分,看来西里斯罗的意见不怎么可靠。
  不过被夸真的感觉好爽啊!
  怪不得人人都喜欢听好话。
  兰斯心满意足的坐下来,提起笔想把它誉抄一遍,西里斯罗却在这时打断了他。
  “兰斯,我们现在应该去吃晚饭了,誉抄的事不急,我们可以等到吃完晚饭再来完成它。”
  兰斯想想,对西里斯罗的话表示同意,刚才没感觉出来,但是现在他察觉出他写了一下午字的手很酸,再接着写,写出来的字估计会像毛毛虫一样歪歪扭扭,还是等吃完了饭再继续吧。
  

  ☆、我很快就回来。

  兰斯对他的第一个作品可是报了非常大的希望,他认认真真的把那篇小说改得让他满意后,又誉抄了好几份,从中选出了他最满意的一份寄出去。
  他是寄给帝都的罗尔日报,事实上,这是现下销量最大的报纸了,许多人为了追赶潮流都会购买这份报纸。又由于这份报纸是为帝都的人出的,所以许多外地的有钱人也十分追捧它,总要费力去购买,好以此彰显自己的身份。
  兰斯不想为了求保险而投递给一个无名小报,他想在一份大报纸上试一试自己的实力,因为大报纸的稿酬肯定比小报纸要丰厚得多。
  在把小说寄出去之前,兰斯和西里斯罗还就笔名问题展开了一场讨论,兰斯想了好几个,都是类似于迈克,汤姆,杰瑞等等这些烂大街的名字,比他原本的名字还不如。
  最后还是西里斯罗想了一个,他建议兰斯用斐吉这个笔名,兰斯觉得这个笔名念起来怪怪的,还让他想到了某种交通工具,但是不管怎么样都比他自己想的要来的好,于是他就决定用这个了。
  信还寄出去没几天,兰斯就开始盼着回信了,尽管西里斯罗告诉他帝都离这里不近,至少要三天信才会寄到那里,一来一回更是需要一周多的时间。但是兰斯还是忍不住,他非常急切的想要知道结果。
  不过西里斯罗的劝慰很有效果,他慢慢的开始冷静下来,并且做好了失败的准备。
  刚开始写文的新手作家失败个一两次实在是再正常不过了。
  兰斯虽然明白这一点,但他也没有放弃乐观的预计,毕竟能成功谁会想要失败呢?更何况西里斯罗之前还把他大大的夸了一通。
  帝都,罗尔报社。
  丹尼尔是一个普通的编辑,他刚刚进入报社没多久,正是一个新鲜的菜鸟,总是被前辈们呼来唤去。说实话,他对自己目前的状况并不满意,可是他只是一个新人,他手下一个作家也没有,就算有他可以接触的作家,那也是一些名不见经传的,一看作品,就更让人失望了。
  今天也是老样子,有一大堆的信件被送到报社,但是送到他桌子上的只有一封署名为斐吉的信,又是一个连听都没有听说过的作家。
  其他那些,尤其是知名作家的信件,此刻都在老资历的编辑的桌子上躺着呢。
  唉,丹尼尔叹了口气,在自己的位置上坐了下来,没带什么希望的拆开了这封信,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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