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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男朋友
  沈曜一直都还记得,那天和花熠最后说的两句话。
  花熠很会聊天, 又很有梗, 那天两人天南地北聊了很久, 聊到最后学校竟然打了最后一遍清校铃。
  花熠站起身往门外走的时候,两人都有些意犹未尽。
  想叫人一起吃晚饭的邀约在舌尖上打了个转,沈曜最后只是说,“记得三天以后过来换药。”
  花熠点两下头, 又想起什么, 问一句,“还是你给我换吗?”
  沈曜一下没明白过来他的意思,反问, “那不然?”
  “没什么,”花熠笑了笑,“就是以前没见过你,我还以为你只是暂时来替个班儿。”
  “噢, ”沈曜明白过来了,眨眨眼, “我是新来的, 以后应该都是我了。”
  那时候他已经和他爸进行了长达一年之久的拉锯,最后以他回来母校当校医,暂时达成一个平衡。
  但很显然,这平衡是沈曜自认为的,他爸并没想放过他。
  只不过好歹算是给了他喘口气的时间,能让他在这个小医务室里苟两年。
  “那感情好,”花熠又笑起来,好着的那只手若有似无蹭了蹭沈曜刚给他包扎过的位置,“我以后会常来光顾。”
  说了这句,他便转身出了门,留下个潇洒挥手的背影给沈曜。
  沈曜本想回他一句,“医务室不是什么好地方,用不着时常光顾”,可不知道是出于种什么样的心理,总之鬼使神差地,他最终什么都没说出来。
  三天后,还是大太阳高挂的正午,沈曜果然在医务室里等来了要换药的花熠。
  沈曜同他开玩笑,“可以阿小伙子,这么准时。”
  “那是,”花熠挑了挑眉毛,嘴里口香糖吹出个大泡泡,“小爷我一向守约。”
  再后来,花熠来得就越来越频繁。
  从一周一来,到三天一来,再到每天都来,甚至有时候一天能来两次。
  而理由也越来越随意。
  从开始时候还能半真半假带点儿小伤,慢慢成了“阿曜,我又想吃那家盖浇饭了。”
  你花爷也是脸皮越来越厚。
  第一次来的时候手伤成那样,愣是没喊一声“疼”,到后来手指被书页划了一小道,都能挂在沈曜身上嚎个半天,“阿曜你快给我看看,都划烂了,可疼死我了。”
  ……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近大半年,从五月,一直到十月。
  花熠他们高二升高三,暑假就休了十天,那时候天气又热,出去两分钟都觉得能被烤化,花熠和他那叫唐昀的总裁同伴就天天往医务室跑。
  沈曜一度怀疑这两人其实就是为了蹭空调...
  不过说实话,三个人相处得确实很愉快。
  总裁同伴不必多说,心智跟外表一样少年老成,而花熠虽然看着吊儿郎当,其实心细又通透,这点就冲他因为两人第一次见面沈曜那句随口一说的反驳,就再也没叫过沈曜一声“医生”,就可见一斑了。
  因此沈曜和他们聊天的时候,其实经常都会忘记这两个人比自己小了足足六岁,相反,觉得更像在和同龄人交谈。
  可又在某些特定的时候,比如花熠放肆大笑的时候,亦或者是勾着他和总裁同伴的脖子慰问大爷的时候,沈曜就能从中品出那么点儿格外鲜活又真实的少年气。
  那时候的他已经二十四岁,虽然和中年还远远沾不上边,但也确实是不青春了,他根本想象不出来,花熠这么一副小纨绔模样的少年人,长到他这个年纪又会是什么样。
  三个人一起的那段时间,其实他跟花熠之间并没有多少所谓的暧昧情愫,真的很像好朋友,甚至双方都没在明面上谈过对方的性向。
  上课时候两个人来医务室找他,周末得了闲两个人又会跑去酒吧找他,花熠还喜欢抱着他的吉他随手弹两首他最常唱的歌,也能跟他乐队里的其他人打成一团,今天抢人的贝斯明天又抢人的架子鼓。
  这种非常好朋友的状态开始被打破,是因为来找他的人,突然有一天,从两个变成了三个。
  多出来的那个,叫宋辞,长得一副乖样,可打起架来却能狠得不要命。
  这小子和花熠的那总裁同伴唐昀,是个有眼睛的都能看出来,两人有情况。
  花熠也不知是不是天天跟着对儿热恋小情侣待久了,那点儿少年火气渐渐就压不住了,开始学着试探他,像大猫懒洋洋伸出爪子,轻飘飘挠他一下。
  比如,某次唐昀把校服借给了宋辞穿,宋辞还回来时候上面就沾上了他洗衣液的味道,唐昀那么个冰山脸,那天乐得像个傻子,花熠就在医务室里搓着胳膊直嚎“肉麻”,然后突然问他一句,“要不你也把你的衣服借我穿两天,让我也肉麻肉麻?”
  再比如,他给花熠排了半小时长队买他爱吃的那家盖浇饭,花熠边吃边感叹,“这都是你对我满满的爱阿!”
  诸如此类,并不多越界,非要解释也能用男生间瞎闹的玩笑遮掩过去,可又让人清楚地感觉到,确实是有那么点儿不一样的。
  何况他本来就不直,再何况他看花熠第一眼,就觉得对他胃口。
  不过对于这些贴在边缘的试探,沈曜的回应向来冷淡。
  不是不喜欢,只是毕竟年长了六岁,要顾虑的都多了很多。
  直到唐昀和宋辞突然有天一起住了学校宿舍。
  沈曜一直都记得那天,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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