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萧衍的后背紧贴江逸宸的前胸,明显地感觉到江逸宸呼出的气体就在耳边,温热的气息挥之不去。
江逸宸给他的不仅是温暖,散发出的热气,让他的脸红了好几度。
暖和是挺暖和的,就是走起来挺费劲的。
“别摔倒了。”江逸宸拥着萧衍的腰。
萧衍觉得腰像触了电,一路上股涌到公司。在公司外几百米处,他强行和江逸宸分开,担心熟人看见他和江逸宸。
坐在办公室里,萧衍一伸兜,发觉自己的衣服已经给了落水的小孩,兜里的围巾也一同没了。
他慌忙地站起来,走向副总办公室,得到允许后,急切道:“宋塘,你大衣借我下。”
宋塘疑惑道:“你身上的外套呢?”
“我忘穿了。”
萧衍撒谎道,连假都没请,在公园里找了半天,那两人的踪迹。
气喘吁吁的他,终于在停车场看见那小孩的身影。他轻敲小孩家的车门,“不好意思,大衣里的围巾能还我吗?”
孩子母亲连忙道歉,特意去商店买了件衣服后,把衣服还给萧衍。
这件外套被他穿回了家。
好几天没睡家里的萧衍,刚进门,就碰见萧母。
“你最近晚上都去哪里了啊?”萧母担忧地问,“你这身衣服我也没见过。”
萧衍弹了弹身上的灰尘:“朋友家。”
“不会是女朋友吧?”
看着母亲惊喜的表情,萧衍心沉了下去。要是他开口,不会是惊喜,只可能是惊吓。
“不是,就一普通朋友。”
“行吧。”萧母又说,“听说江逸宸和他女朋友分了。”
萧衍轻声道:“嗯。”
萧母感叹道:“也不知道江逸宸这孩子喜欢谁,果然优秀的孩子眼光很高。”
没有正面和他妈谈论这些事情,萧衍回到书房,翻着相关的书籍,来合理地修改新策划案。
“那本书哪去了?”
萧衍蹲在地上,找了一遍又一遍。想要的书籍没翻到,却翻到一本日记。
他都记不住这本日记的存在了,随手翻了翻,在日记中看见了“江逸宸”三个字,兴趣一下子起来了,才从第一页看起。
是当时第一眼看见江逸宸时,写下的日记,那时候萧衍刚刚进入剑桥大学。说来也巧,两个人第一个月都不认识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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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y1:对这个身材高挑的男生,产生了浓烈的兴趣,身为亚洲人竟然有这么好看的容貌。不过,这张脸好像有点熟悉。
Day4:这个人真的好厉害,业务能力特别强。尤其是他的演讲,真的很吸引人。
Day5:我随口一说他穿英伦风衣服好看,他说明天还要穿……我:???
只是客套话啊喂。
Day8:参加的活动,组织我们去法国香榭丽舍大街看法国梧桐。他从地上拾起一片梧桐,送给了我。
恰好这页的右侧,夹了一片树叶,经历了岁月的人洗礼,变得枯黄干瘪,似乎一戳就破。
萧衍把树叶放在一旁,继续翻动日记。
内容大部分是他和江逸宸一起的趣闻,当初他俩还没有相认,毕竟两个人都用的英语名字。
在第三十天的时候,日记只有一句话——
Day30:靠,这货是江逸宸。滚啊,垃圾日记!!!
萧衍翻开下一页,却是空白,连续翻好多页后依旧是空白。后来,他才明白,这仅仅时期为一个月的日记。
从那以后,他就再也没写过日记。
第一句是江逸宸,最后一句也是关于他的,当初是想交朋友,慢慢地发现变了味。
他不仅仅是想要交朋友,还想要更进一步关系。
现实比较残酷,他们连朋友还没做,就开始成了抬头不见低头也不见的敌人。
原来从大学时候,就对江逸宸有了好感,因为后来知晓这个名字后,对其产生了偏差。
梧桐叶,是江逸宸给他的。
闻在鼻尖,标本已经没有树叶与泥土的味道,只有夹在书中的书香味。
萧衍伸手打开一瓶墨恋,根本不怕浪费,按下喷嘴,晶莹的水滴喷在树叶上。
他用手指混抹开来,均匀地涂抹在叶面上。
一切做好后,他拿近一闻,香水散发出的阵阵清香,是江逸宸身上的味道。通过这片树叶,闭上眼睛,还能回忆起与江逸宸在法国的回忆。
心痒痒的他,用嘴角蹭了蹭。
醉情与忘我。
做着奇怪举动的萧衍,打开手机,点进浏览器,输入:如何判断喜欢一个人?喜欢一个人的表现是?
【喜欢一个人的感觉就是,每次想到有关他的事情,还总是经常提起他。】
萧衍想了一下,好像真的是,连她妈做梦还是江逸宸。这几个月,疯狂地提起他。
【肢体接触时会有触电的感觉,心跳会狂跳不止。】
每次江逸宸碰他的时候,无论是手还是胳膊甚至是腰,他都会有一种电流钻入他的心脏。
何止是触电,都热得快融化了。
萧衍又查看几条,无一例外,全中。
他把手机摔到一边,脸沉在枕头里,脑袋晕乎乎的。
母胎solo二十一年,终于……
“我真的喜欢上江逸宸了。”萧衍抱住
萧衍的后背紧贴江逸宸的前胸,明显地感觉到江逸宸呼出的气体就在耳边,温热的气息挥之不去。
江逸宸给他的不仅是温暖,散发出的热气,让他的脸红了好几度。
暖和是挺暖和的,就是走起来挺费劲的。
“别摔倒了。”江逸宸拥着萧衍的腰。
萧衍觉得腰像触了电,一路上股涌到公司。在公司外几百米处,他强行和江逸宸分开,担心熟人看见他和江逸宸。
坐在办公室里,萧衍一伸兜,发觉自己的衣服已经给了落水的小孩,兜里的围巾也一同没了。
他慌忙地站起来,走向副总办公室,得到允许后,急切道:“宋塘,你大衣借我下。”
宋塘疑惑道:“你身上的外套呢?”
“我忘穿了。”
萧衍撒谎道,连假都没请,在公园里找了半天,那两人的踪迹。
气喘吁吁的他,终于在停车场看见那小孩的身影。他轻敲小孩家的车门,“不好意思,大衣里的围巾能还我吗?”
孩子母亲连忙道歉,特意去商店买了件衣服后,把衣服还给萧衍。
这件外套被他穿回了家。
好几天没睡家里的萧衍,刚进门,就碰见萧母。
“你最近晚上都去哪里了啊?”萧母担忧地问,“你这身衣服我也没见过。”
萧衍弹了弹身上的灰尘:“朋友家。”
“不会是女朋友吧?”
看着母亲惊喜的表情,萧衍心沉了下去。要是他开口,不会是惊喜,只可能是惊吓。
“不是,就一普通朋友。”
“行吧。”萧母又说,“听说江逸宸和他女朋友分了。”
萧衍轻声道:“嗯。”
萧母感叹道:“也不知道江逸宸这孩子喜欢谁,果然优秀的孩子眼光很高。”
没有正面和他妈谈论这些事情,萧衍回到书房,翻着相关的书籍,来合理地修改新策划案。
“那本书哪去了?”
萧衍蹲在地上,找了一遍又一遍。想要的书籍没翻到,却翻到一本日记。
他都记不住这本日记的存在了,随手翻了翻,在日记中看见了“江逸宸”三个字,兴趣一下子起来了,才从第一页看起。
是当时第一眼看见江逸宸时,写下的日记,那时候萧衍刚刚进入剑桥大学。说来也巧,两个人第一个月都不认识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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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y5:我随口一说他穿英伦风衣服好看,他说明天还要穿……我:???
只是客套话啊喂。
Day8:参加的活动,组织我们去法国香榭丽舍大街看法国梧桐。他从地上拾起一片梧桐,送给了我。
恰好这页的右侧,夹了一片树叶,经历了岁月的人洗礼,变得枯黄干瘪,似乎一戳就破。
萧衍把树叶放在一旁,继续翻动日记。
内容大部分是他和江逸宸一起的趣闻,当初他俩还没有相认,毕竟两个人都用的英语名字。
在第三十天的时候,日记只有一句话——
Day30:靠,这货是江逸宸。滚啊,垃圾日记!!!
萧衍翻开下一页,却是空白,连续翻好多页后依旧是空白。后来,他才明白,这仅仅时期为一个月的日记。
从那以后,他就再也没写过日记。
第一句是江逸宸,最后一句也是关于他的,当初是想交朋友,慢慢地发现变了味。
他不仅仅是想要交朋友,还想要更进一步关系。
现实比较残酷,他们连朋友还没做,就开始成了抬头不见低头也不见的敌人。
原来从大学时候,就对江逸宸有了好感,因为后来知晓这个名字后,对其产生了偏差。
梧桐叶,是江逸宸给他的。
闻在鼻尖,标本已经没有树叶与泥土的味道,只有夹在书中的书香味。
萧衍伸手打开一瓶墨恋,根本不怕浪费,按下喷嘴,晶莹的水滴喷在树叶上。
他用手指混抹开来,均匀地涂抹在叶面上。
一切做好后,他拿近一闻,香水散发出的阵阵清香,是江逸宸身上的味道。通过这片树叶,闭上眼睛,还能回忆起与江逸宸在法国的回忆。
心痒痒的他,用嘴角蹭了蹭。
醉情与忘我。
做着奇怪举动的萧衍,打开手机,点进浏览器,输入:如何判断喜欢一个人?喜欢一个人的表现是?
【喜欢一个人的感觉就是,每次想到有关他的事情,还总是经常提起他。】
萧衍想了一下,好像真的是,连她妈做梦还是江逸宸。这几个月,疯狂地提起他。
【肢体接触时会有触电的感觉,心跳会狂跳不止。】
每次江逸宸碰他的时候,无论是手还是胳膊甚至是腰,他都会有一种电流钻入他的心脏。
何止是触电,都热得快融化了。
萧衍又查看几条,无一例外,全中。
他把手机摔到一边,脸沉在枕头里,脑袋晕乎乎的。
母胎solo二十一年,终于……
“我真的喜欢上江逸宸了。”萧衍抱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