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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一看就是个好人。
  用苏河的话来说,我这样的叫——祸害遗千年。
  那女人是附近孤儿院的院长。她给我安排了宿舍,还准备了很多日常用品,但其实我并不领她的情。
  跟我一起住的小孩太吵了,她们总拉着我玩无聊的游戏;给我准备的牙刷太糙了,会把我的牙龈和嘴唇划破。
  不知道是不是被孤儿院里的大孩子们欺负狠了,我的脾气越来越暴躁。我把自己的指甲修得尖尖的,只要有人靠近就抓伤他的脸,有时候他们会叫一群人来报仇,我就把提前藏在枕头下面的碎玻璃拿出来,追着他们跑。
  我是真的很想杀了他们。
  所有人都说我是个精神病,但院长始终不相信。我在她面前永远是乖巧听话的,更何况我本来就很讨人喜欢,因为我好看。
  其实我对于“好看”这个词没有什么概念,但是所有的小孩告状失败被院长从办公室里赶出来以后都会一脸不屑地对我说:“你不就是长得好看吗?”
  所以我又多了一项名为“好看”的武器。
  偶尔有人来领养小孩,每到这个时候我都会把自己打扮得干干净净,装作不经意地往他们身边凑。但是我的衣服是别人捐助的,我的头发是自己胡乱扎的,怎么看都和别的孩子没有什么两样,他们一眼注意到的,总是我比别人瘦弱得多的身体。
  “这孩子是不是有什么病啊?”
  “她的眼神看起来有点吓人。”
  大人们真是敏感又复杂的生物,他们挑起孩子来比孤儿院的阿姨挑菜还要矫情,生怕自己吃半点亏。我同样不喜欢他们的眼神,所以后来只要有人来孤儿院,我就找个地方把自己藏起来。
  有一天我正躺在天台上晒太阳,面前的阳光突然消失了。
  一个男人低头看了我一会儿,伸出手来:“地上不凉吗?”
  他长得不算老。而且笑得实在是好看,我鬼使神差地握住他的手,摇了摇头。
  七月的天,地面被晒得滚烫。
  我们两个说了很多话,最后他问我:“你愿意和我走吗?”
  “你要做我爸爸吗?”
  他点头,说他很喜欢我。
  从来没有人说过喜欢我,于是我跟他走了。
  那时候我的性格已经非常扭曲了。
  我经常烦躁,喜欢抓些流浪的猫猫狗狗来打折它们的腿,掰掉它们的牙齿。哀嚎和血会让我冷静下来,还能激发一丝丝的愉悦感。但孤儿院里的活物实在有限,我找不到能虐待的东西,只能自残。
  我经常想,是不是亲生父母早就看出来我是个疯子才会把我扔掉。
  这个男人没有问我是不是有什么病,没有提及我的身世,也没有问我为什么要在这么热的天气里穿着长袖和长裤,他只是把我领到院长办公室,办理了领养手续。
  那年我七岁。
  我又一次走上了小时候走过的那条路,不同的是,这次我没有追着车跑,而是坐在车里笑。
  家门是女主人开的。她看到我以后非常高兴,不停地夸我长得好看,拉着我梳洗打扮,语速很快地说了些我没记住的话,把我带进了自己的房间。
  我穿着崭新的衣服,头发和身上都是香喷喷的,但女主人看我的眼神变了。
  刚才洗澡的时候,她看到了我身上大大小小的伤,有一半伤口都在手腕上。
  “我在孤儿院里经常挨打。”
  她很明显不信这套说辞。
  养父依然很喜欢我,每天会和我说早安晚安,还会在上班前向我索要一个亲吻。
  后来他们让我去上学。学校里的孩子并不比孤儿院里的可爱多少,我经常和他们打架,没有一个人能打得过我。
  父亲来学校的次数越来越多,但他从未教训过我。他给了校长很多很多钱,多到我可以在学校里横行霸道。
  可即使是这样,我也不想上学。
  最可怕的是,我越来越看不得他和母亲亲热。
  我黏着父亲要和他一起睡,霸占着他的拥抱和接吻并以此为乐。
  其实没有多喜欢这个男人,也没有什么不抱着人就睡不着的怀习惯,我只是喜欢看那个女人生气。
  我对女人好像有一种天生的厌恶。
  讨厌她到什么地步呢?大概是我在门外看到屋里有火光的时候把门锁上了吧。
  可是我万万没想到,本来已经上班去的父亲又折返回来拿东西,然后义无反顾地冲进了滔天的火海里。
  我最喜欢的颜色吞掉了我最喜欢的人。
  我又什么都没有了。
  不想进孤儿院,就得赶紧跑。
  我在街上晃了三天,饿得站都站不住的时候,两个男人走过来问我,我的爸爸妈妈在哪。
  “都死了。”
  养父曾经给我起过一个名字,但是也被大火吞掉了,所以我告诉他们,我没有名字。
  他们叫我“苏窈”。
  那时候我还没上初中,不懂得什么“窈窕淑女”的典故,只知道这名字拗口又难写。
  后来他们中的一个人去了国外,我和“父亲”继续一起生活。
  他说他叫苏河。
  我觉得我们的名字很配。
  后来我发现,不止是名字,我们简直是一模一样的人。
  他是个杀人犯,而我热爱鲜血和哀嚎。
  高中生活实在无聊,我为了找点乐趣,加入了学生会,后来成了会长。
  再后来的事你们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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