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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怵。
  可摄影师却举起大拇指叽里呱啦地用法语夸了一通,他听不懂,让随行翻译一翻,才知摄影师说的是:“眼神太棒了!很高傲!很野性!请保持!”
  “……”
  高傲本傲野性本野的黎大少爷此刻正蹲在墙角,瑟瑟发抖地缩在大衣里,捧着个保温杯吹热气,从远处看,活脱脱一个沧桑的中年老干部。
  “靠,就不能换个地方吗?就不能用PS换背景吗?”黎洛喝了两口热水,胃里才算热起来,“还有几套要拍啊?”
  “还有五套衣服,洛哥你忍忍吧。”
  邓良也没办法,黎洛拍摄时就穿着一件单衣,连暖贴都没法贴。虽说在大冷天拍外景对普通模特来说是稀松平常的事,但黎洛毕竟不是职业模特,是个明星。
  还是个从小养尊处优、特别不上进、能不吃苦就不吃苦的大明星。
  他能答应拍摄并在这种“恶劣环境”下坚持到现在,都已经堪称他明星生涯可歌可泣的敬业之举了。
  好在黎洛抱怨归抱怨,倒是没耍大少爷脾气,摄影师的指示一一照做,终于到傍晚时,在计划时间内完成了全部拍摄任务。
  “洛哥你想吃哪家餐厅?”邓良划拉着手机给他看,上面是一家家巴黎的招牌餐厅,“你今天这么累,一定要吃好点犒劳自己。”
  黎洛疲惫地靠在保姆车的座椅上,椅背已经调整到了最低,揉了会儿太阳穴,道:“你们去吃吧,给我打包点回来,我先去酒店睡一觉,头痛死了。”
  坐在另侧的金仁检阅着笔记本里的行程安排,道:“嗯,休息很重要,明天我们五点就得起了,然后飞英国,到拍摄地预计八点,做完妆造九点半,然后——”
  “打住打住!”黎洛受不了,“明天的事明天再说,先让我歇一会儿行不行?”
  金仁又“嗯”了声,果真不说了,转而盯着笔记本迅速地打起了字,也不知道在和谁汇报工作。
  黎洛心里嗤了声,闭上眼,懒得去想些有的没的,徒添烦扰。
  第二天到达英国之后,来接他们的车直接将他们一行人从机场送往拍摄地。
  黎洛困得要死,在车上睡了大半程路,快到的时候才被邓良喊醒。
  他打着哈欠半睁开眼,迷迷瞪瞪地往车窗外看,目光逐渐聚焦,意识慢慢回笼,突然发现,这条路……好像很眼熟。
  “我们要去的拍摄地在哪条街?”他问。
  金仁迅速报了个街道名。
  黎洛这下彻底醒了。
  这条街……距离他的大学就一两公里。
  段明炀以前租的房子就在这条街上。
  车窗外的街景迅速略过,大致上还是记忆中熟悉的景色,不过也有些许变化,街道上曾经老旧的房子要么被重新粉刷过了,要么就是拆了之后建了别的。比如这趟行程的拍摄地建筑名他就没印象,想来应该也是这几年里新建的。
  车子继续往前开,经过某个位置时,黎洛不由地凝聚心神望过去。
  那栋出租屋……也没了。
  变成了一家西餐厅,餐厅很漂亮也很有情调,外边竖着一排围栏,上头整齐地摆放着盆栽,种着太阳花和洋桔梗之类的各色鲜花。打开木门走进去,店外边有几张露天的桌子,不少客人正围着桌子坐着,边吃饭边聊天,享受着和煦温暖的初春阳光。
  光看这场景,谁能想到这儿几年前是一栋楼梯间连照明灯都没有的破败居民楼呢?
  段明炀要是看到自己昔日居住的出租屋改建成了如今这般美好的地方,会怎么想?
  估计只会嗤之以鼻,或许还会说:“这种小餐厅根本赚不了什么钱,不如建点别的。”
  毕竟他这人,是没有一丁点情调的。
  黎洛曾经不止一次觉得,似乎全天下浪漫的行为在段明炀眼里,都是无聊的把戏、虚假的情谊。
  但有一次例外。
  那时他已经追了段明炀好些日子了,一开始还挺热情来劲儿,每晚只要有空,几乎都会兴冲冲地去那家gay吧报道。这事儿在富二代圈里传得沸沸扬扬,把他爸气得够呛,完美达成目的。
  其实他去酒吧也不做什么,无非就是逮住段明炀聊东聊西,逮不住就坐在吧台安安静静地喝果汁,玩手机游戏打发时间,一晚上能换三四款游戏,充个万把块不足为奇。
  段明炀的打工结束时间不固定,有时候十一二点,有时候凌晨一两点,甚至两三点。黎洛问了吧台的调酒师,才知道打工是算时薪的,段明炀第二天一大早有课的话就会早点结束,没课就稍微晚点回去。
  不过在黎洛看来,为了那么点儿微不足道的时薪而每天工作至深夜,简直是浪费青春浪费精力。他好几次等得不耐烦了,都想把自己的白金卡甩给段明炀,说:“本少爷给你发工资行不行?这点钱也配让我等这么久?”
  但他最终还是默念了好几遍“人设不能崩人设不能崩”,把火气忍了回去。
  段明炀像是全然不知道他等得有多无聊多心累似的,每次下了班就面无表情地跟他说一句“我走了”,接着便径自回家了。还得黎洛追上去,跟在后头巴巴地问:“我可以跟你回去吗?”
  他就想拍一张和段明炀一起躺床上的照片,回头再被他爸逼去相亲的时候可以拿出来骗骗他爸。
  然而除了第一次之外,段明炀再也没同意过。
  有一晚,黎洛倔脾气上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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