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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个月的避世隐居,沈瞳和工作人员们也不是没有收获的。
  介于每天开拍的时间都规定在那几个时间点,其余的时间剧组的人都闲的很。
  大家没事时就开始一起探索拍摄地附近的这片区域,还真被他们看到了不少在城市里绝对见不到的植被和动物。
  最幸运的一次,沈瞳陪着剧组的一位小姑娘出去,陪人家拍一拍周遭的景色。
  看了十几天,他对风景早就没那么大兴趣,也就是安全起见,才会陪着人一起跑出来。
  是以小姑娘拍摄时,他就找了棵树安安静静地靠着,闭目养神。
  小姑娘回过头时,正好看到沈瞳闭着眼的样子。
  他头顶的树枝上不知什么时候倒挂了只小猕猴。
  小猴子脸上难得一副人性化的表情,看起来似乎对沈瞳的头发窝好奇的不得了,一只爪子伸下来,只差一点就能够住沈瞳的细软的发丝。
  而闭着眼睛的沈小瞳对此毫不知情。
  他神情放松又悠闲,一层卷翘的睫毛像是小扇子一样遮在眼下,看的人心里痒的不行。
  小姑娘眼疾手快地按了下快门。
  她屏息等着小猴子触碰到沈瞳,在沈瞳惊诧地抬头,瞪圆了眼和小猕猴对视时,抓住时机又连拍了好几张照片。
  两个人带着照片回去时,剧组的人看到,都笑着打趣沈瞳,说他的好人缘不仅对人有用,对动物也是一样的有效果。
  这张照片后来被小姑娘放上了《离归》剧组的官博算作宣传。
  不出预料,评论区一片鬼哭狼嚎的彩虹屁。
  简直恨不得把沈瞳夸得头顶开出朵花来。
  等郭言终于拍够了这里的戏,心满意足地带着剧组踏上归途时,沈瞳下车的第一件事,就是跑到超市买了瓶酸奶。
  燕麦黄桃。
  这个天气喝正合适。
  看在他辛苦了整整半个月的份上,同样也是对于这半个月成果十分满意的郭言大手一挥,给了沈瞳两天的假期。
  这两天被用来给沈瞳做修整,争取调整状态,好迅速投入接下来的拍摄。
  ——毕竟离开了山林,离雁的性格也会因为失忆而发生很大转变。
  这对沈瞳是一个不小的考验。
  有跟组拍摄的经验在前,两天时间对沈瞳实在算不了什么。
  几乎是一眨眼,沈瞳感觉自己还什么都没做,甚至还没能和林重山见上几面,就已经两天过去了。
  他麻利地收拾行李再次进组——不过这次好歹不再是他一个人孤军奋战了,沈瞳一到片场,就看见了已经在拍摄中的其他演员。
  沈瞳粗略的扫了一眼这人的打扮,再看拍摄的哪一场,就知道这演的是谁了。
  二皇子,离雁的好基友嘛。
  这位二皇子的扮演者无论从什么角度来说,都不算是一个生面孔。
  从原主的记忆中而言,这位称得上是他的校友。
  也是和他同期比较而言,名气仅次于他的一位演员。
  名字叫什么来着…?
  不是自己的记忆果然还是不好用。
  …“好久不见啊,沈瞳。我是王程宇,还记得我吧?”
  等这条戏拍完了,这人注意到站在旁边的沈瞳,凑上来说话时,沈瞳才想起他叫什么。
  王程宇嘛。
  有印象,大学时是他们大班最被老师看好的苗子之一。
  当时好像还总是和别的谁一起活动。
  谁来着?
  沈瞳想不起来了。
  他想着总归不会是多重要的角色,便把这个想不起的人抛到了脑后。
  郭言走过来让助理安排沈瞳的房间,顺口问:“怎么,认识?”
  两个人都点点头,王程宇还应了声,“大学同学了,一起上过课。”
  说着,王程宇把手伸了出来。
  握个手?
  对方眼中明晃晃传达出这个讯息。
  躲不掉的大人的社交啊。
  沈瞳想起和之前的同学握手时、被记忆搞得身体不适的那次,有些担心原主和这位王程宇先生也有过什么往来。
  他就那么稍微迟疑了一小会儿,就听王程宇又道:“早就听说过你,不过大学一直没机会,不至于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吧?”
  听这意思是和原主没什么来往。
  沈瞳就伸手和王程宇握了握。
  确实没什么不适感。
  不过也没有多余的记忆跑出来。
  沈瞳向王程宇抱歉的笑了笑,“不好意思,刚刚出神了一下。”
  要说他刚刚拒绝和人家握手这件事挺打人脸的,沈瞳随便说了个理由,就说看他想到了点其他事。
  没想到王程宇居然没为这个明显是搪塞的理由生气。
  沈瞳看见对方的脸色变了变。
  然后强笑着说了声没事。
  脾气这么好哦?
  在把带过来的行李安置好之后,沈瞳很快到化妆间上好衣妆,开始拍戏。
  他刚刚过来时,正好在拍二皇子因为天色已晚住宿客栈的剧情。
  于是借着这个场景,沈瞳被分配了他的第一场戏——
  被客栈二楼掉落的重物砸晕的离雁,在客间幽幽醒来。
  他换好戏服躺到床上时,还听到路过的几个工作人员窃窃私语,怀疑他能不能演好这么重要一个角色,可别让他们为他一个人忙活太久。
  沈瞳心里笑了笑。
  闭着眼的离雁睫毛先是颤抖了两下。
  这人浑身的肌肉、连带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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