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当然不可能不在嘉世国内引起一点风浪。结果,风浪不仅被引起了,还比叶修原先所预想的要大得多。
然而,人民的声音,这次开始对他们的宠儿不利了。
10月初那次关于修宪的会议的内容,被不知哪里来的小道消息宣扬出去了,连陶轩和叶修的争论也在其中,其内容之详尽确实,让我不得不怀疑此事是会议参与者所为。但是是谁呢?我将此事和我的疑问告诉叶修,他却不置可否:“是谁干的有区别吗?”
他说得不错。无论传出去的人是谁,最终都一定得到了陶轩的默许。
嘉世当局则对小道消息保持缄默,不公开肯定也不出面辟谣,这似乎证实了不少民众心中的猜测。
此时,嘉世国内对Omega的仇恨浪潮已经趋于完全疯狂,即使没有什么Omega犯罪事件再发生,人们也不会停息针对Omega的恨意。但Omega尚为嘉世宪法承认的公民,权益受到法律保护,于是有人对Omega做出挑衅以求得合理的斗殴,也确实有Omega被愤怒冲昏头脑回应了挑衅,结果造成伤亡,引发新的偏袒的怒火。更有人索性不顾法律直接犯案,谓之“血债血偿”,而这样的人却被那时的人们尊为“超前于法律的英雄”,甚至被法院从轻判决。
就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叶修在会议上对修宪的表态被公之于众。人们对此的态度可想而知。
“为什么叶秋要这样为Omega们说话?”嘉世《新报》对此措辞严厉,“他站在了反拓荒战争的最高点,他理所应当明白谁的贡献最微不足道,甚至于无功有过。战后他在首都星,他理所应当看得见Omega对嘉世上至政府官员下至无辜儿童的暴行。他先前不出面对Omega的行为加以申斥,没有人责怪他,因为这是个人自由;即使他在此前表现为维护Omega,也没有人会怪罪他,因为他虽不在道义的一边,却站在了法律的一边,而这是一个军人所该做的。可是,当我们最终有了把道义和法律统合在一起的机会时,他却背叛了道义。”
这样的荒唐文字,绝不仅仅在《新报》,在《嘉世日报》、《30世纪青年报》等等报纸中都能看到,其中有好些表示对叶修的失望的尖刻评论:“他是个在激流中退步和徘徊的人,却妄想自己是什么自由平等护卫者。”“自大的叶秋少将现在应该明白一点——不是他选择了嘉世,而是嘉世选择了他。”
当然,也有着大量对叶修持温和责备态度的媒体,他们有的希望他改正思想,站到大多数这边来;有的则不相信这位名将真的会拒绝修宪以维护Omega:“难以相信叶秋会站在嘉世人民意志的对立面,我相信或许有什么地方弄错了。但叶修自己当然也有错:他应该早点站出来阐明自己的观点,这样就没人会相信他竟做出这样的事。”
阮成供职的《时代新闻》发表的言论对叶修态度尚可,不冷不热,然而其刀锋透过叶修,直指Omega心口:“叶秋少将维护人人平等,认为同一个国家的公民之间不该分出等级阶层,这固然没错。但请他想明白,这一切都要建立在同一个前提之下,那就是他所为之倡议的国家的所有公民,其作为‘人’都应当是合格的。”
叶修每天闲得没事干翻翻这些报纸,神色轻松得和刚吸完开烟戒后的第一口烟似的,问我有什么看法。我说我觉得那些报纸过分了,现在很多人对于Omega的想法也过于偏激了,还告诉他纵然我也讨厌Omega,觉得他们是该受点教训,但远远不该到从此被压迫为末等公民的地步。这对罗辑那样的人可不公平。
“嗯,那你现在对Omega这个群体的总体印象如何?”叶修接着问,我想了想,说:“对我面前的个体我或许可以公正对待,但对群体……以前喜欢不起来,现在……有点讨厌。其实说实在的,虽然程度很轻,但我现在想到罗辑就忍不住想到他是Omega,就忍不住讨厌他……可是我觉得就像这样侵犯他们的人权也是不对的。他们也有人类的感情啊。”
我直觉叶修可能会对我话中厌恶Omega的部分表示不喜,因为他一直给我一种他对所有人群一视同仁的感觉;但我错了,叶修点了点头,说:“嗯,我个人觉得你总体站在了正确的方向。不错有进步,小伙子好好加油。”
我傻了一下,连忙问他,难道他不觉得我认为一个群体很讨厌和由此对群体中的个体存在偏见是错误的吗?叶修却说:“对Omega的印象是大多数Omega一起刷出来的没办法啊,再说你个人观感就这样了,我还硬扒着你说不准讨厌要喜欢?你知道Omega也是人也该有人权,你的行为能够正确就行。还有,刚才你说你觉得报纸上的那些说法过分了是不是?”
我困惑地点头,叶修忍着笑给了我一张报纸:“你还没见过更过分的呢。”
我接过报纸,看向叶修手指点着的版面和大标题。永远没人能够想象我看到那内容时的心情。
那看起来完全不像是什么正经的政治时事评论,它完全应该归入娱乐版块。全篇用四分之一对叶修拒绝同意修宪表示了简单的质疑,然后开始分析原因,大约一半篇幅的长篇大论过后扔出了终极推测:“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在我们看不见的地方,有Omega用他们
然而,人民的声音,这次开始对他们的宠儿不利了。
10月初那次关于修宪的会议的内容,被不知哪里来的小道消息宣扬出去了,连陶轩和叶修的争论也在其中,其内容之详尽确实,让我不得不怀疑此事是会议参与者所为。但是是谁呢?我将此事和我的疑问告诉叶修,他却不置可否:“是谁干的有区别吗?”
他说得不错。无论传出去的人是谁,最终都一定得到了陶轩的默许。
嘉世当局则对小道消息保持缄默,不公开肯定也不出面辟谣,这似乎证实了不少民众心中的猜测。
此时,嘉世国内对Omega的仇恨浪潮已经趋于完全疯狂,即使没有什么Omega犯罪事件再发生,人们也不会停息针对Omega的恨意。但Omega尚为嘉世宪法承认的公民,权益受到法律保护,于是有人对Omega做出挑衅以求得合理的斗殴,也确实有Omega被愤怒冲昏头脑回应了挑衅,结果造成伤亡,引发新的偏袒的怒火。更有人索性不顾法律直接犯案,谓之“血债血偿”,而这样的人却被那时的人们尊为“超前于法律的英雄”,甚至被法院从轻判决。
就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叶修在会议上对修宪的表态被公之于众。人们对此的态度可想而知。
“为什么叶秋要这样为Omega们说话?”嘉世《新报》对此措辞严厉,“他站在了反拓荒战争的最高点,他理所应当明白谁的贡献最微不足道,甚至于无功有过。战后他在首都星,他理所应当看得见Omega对嘉世上至政府官员下至无辜儿童的暴行。他先前不出面对Omega的行为加以申斥,没有人责怪他,因为这是个人自由;即使他在此前表现为维护Omega,也没有人会怪罪他,因为他虽不在道义的一边,却站在了法律的一边,而这是一个军人所该做的。可是,当我们最终有了把道义和法律统合在一起的机会时,他却背叛了道义。”
这样的荒唐文字,绝不仅仅在《新报》,在《嘉世日报》、《30世纪青年报》等等报纸中都能看到,其中有好些表示对叶修的失望的尖刻评论:“他是个在激流中退步和徘徊的人,却妄想自己是什么自由平等护卫者。”“自大的叶秋少将现在应该明白一点——不是他选择了嘉世,而是嘉世选择了他。”
当然,也有着大量对叶修持温和责备态度的媒体,他们有的希望他改正思想,站到大多数这边来;有的则不相信这位名将真的会拒绝修宪以维护Omega:“难以相信叶秋会站在嘉世人民意志的对立面,我相信或许有什么地方弄错了。但叶修自己当然也有错:他应该早点站出来阐明自己的观点,这样就没人会相信他竟做出这样的事。”
阮成供职的《时代新闻》发表的言论对叶修态度尚可,不冷不热,然而其刀锋透过叶修,直指Omega心口:“叶秋少将维护人人平等,认为同一个国家的公民之间不该分出等级阶层,这固然没错。但请他想明白,这一切都要建立在同一个前提之下,那就是他所为之倡议的国家的所有公民,其作为‘人’都应当是合格的。”
叶修每天闲得没事干翻翻这些报纸,神色轻松得和刚吸完开烟戒后的第一口烟似的,问我有什么看法。我说我觉得那些报纸过分了,现在很多人对于Omega的想法也过于偏激了,还告诉他纵然我也讨厌Omega,觉得他们是该受点教训,但远远不该到从此被压迫为末等公民的地步。这对罗辑那样的人可不公平。
“嗯,那你现在对Omega这个群体的总体印象如何?”叶修接着问,我想了想,说:“对我面前的个体我或许可以公正对待,但对群体……以前喜欢不起来,现在……有点讨厌。其实说实在的,虽然程度很轻,但我现在想到罗辑就忍不住想到他是Omega,就忍不住讨厌他……可是我觉得就像这样侵犯他们的人权也是不对的。他们也有人类的感情啊。”
我直觉叶修可能会对我话中厌恶Omega的部分表示不喜,因为他一直给我一种他对所有人群一视同仁的感觉;但我错了,叶修点了点头,说:“嗯,我个人觉得你总体站在了正确的方向。不错有进步,小伙子好好加油。”
我傻了一下,连忙问他,难道他不觉得我认为一个群体很讨厌和由此对群体中的个体存在偏见是错误的吗?叶修却说:“对Omega的印象是大多数Omega一起刷出来的没办法啊,再说你个人观感就这样了,我还硬扒着你说不准讨厌要喜欢?你知道Omega也是人也该有人权,你的行为能够正确就行。还有,刚才你说你觉得报纸上的那些说法过分了是不是?”
我困惑地点头,叶修忍着笑给了我一张报纸:“你还没见过更过分的呢。”
我接过报纸,看向叶修手指点着的版面和大标题。永远没人能够想象我看到那内容时的心情。
那看起来完全不像是什么正经的政治时事评论,它完全应该归入娱乐版块。全篇用四分之一对叶修拒绝同意修宪表示了简单的质疑,然后开始分析原因,大约一半篇幅的长篇大论过后扔出了终极推测:“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在我们看不见的地方,有Omega用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