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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紧过来吃, 不吃就凉了。”
  容昭走到货架里面,从几种铲子中拿出来一个最大型号的。说是最大, 其实也没有多大,跟一个成年人的脸差不多大。
  容昭拿着铲子,扫了扫墙上的付款二维码付钱。
  老板好奇闲聊道:“这是要种什么?”
  容昭:“种树。”付好钱, 容昭从五金店里出来。
  他穿着一身黑色的衣服,背着一个黑色的背包, 手上拎着一个装着铲子的黑色塑料袋。
  老板家的小孩滑着滑板车过来, 仰头看着容昭:“哥哥, 你拿着铲子还穿着黑色的衣服, 是要去盗墓吗?”
  “不是。”容昭不会哄小孩,丢了两个字就走了。
  小孩滑着滑板车跑得快,呼啦呼啦地追上容昭,天真无邪道:“哥哥,我也想去盗墓,你等我也换身黑色的衣服,跟你一块去。”
  “墓地里有鬼,还有人的骨头,但我一点也不怕,你等我一下,我换衣服很快的。”
  容昭被吵得头疼,想着怎么把这小孩赶走。
  好在五金店的老板跑了过来,拽着小孩的胳膊:“什么鬼啊骨头的,一天到晚脑子里都在想什么呢,赶紧吃饭去,吃好饭写作业。”
  五十分钟后,容昭出现在了半山下。
  他不像唐思菱那么蠢,埋个尸都能把自己暴露在监控摄像头下面。他仔细观察了一下,确定附近没有埋伏着的警察,这才抬脚往山上走去。
  凭着记忆,容昭在一处偏僻的石堆后面停下了脚步。
  大大小小的石块拥挤在一起,上面满是泥垢,有些爬着青苔,不知名的小草从石头缝中挤出来,,叶片垂在石块上,被泥土黏在一起。
  容昭走到石块后面,用自己的脚步丈量了一下,停在一处杂草前。
  他从背包里拿出来一双手套戴上,举着铲子开始挖土。
  六年来,这是他第一次重新回到这儿。
  情人节那天晚上看见内部微信群里的白骨化几个字,他第一反应就是有人在这儿发现了他亲手杀害并埋下的人。
  他那时候只有十六岁,刚经历过灭门之灾,整个人处在崩溃的状态,他在逃跑的途中晕倒了,醒来之后天还是黑的,没有人知道这里发生的惨案。
  他在下山的时候遇上那七名凶手中的一个人,一个三十多岁的中年男人。理智告诉他,他应该跑到山下报警。
  他并不是理智全无,可那个人不放过他,两人面对面相遇了。
  男人说了很多不堪入耳的话,他说他喜欢他的母亲,比十八岁的小姑娘还要美味。听到自己最爱的母亲被这样侮辱,少年容昭全身颤抖,发了疯一般扑向那个男人。
  家人的鲜血蒙住了他的眼睛,他躺在一个血淋淋的世界里,仇恨控制了他的大脑,也控制了他的身体,他举起刀朝着那个男人的心脏捅了过去。
  温热粘稠的恶魔之血喷了他一声,随着男人的倒下,他的未来也被定格。
  他注定隐名埋姓,走上一条复仇的不归路,最后被人杀死,或被法律杀死。
  新翻开的土壤比表层土壤颜色深,像浸了层褐色的血。容昭把铲子扔到一旁,坐在自己挖出来的坑边歇了口气。
  已经挖了快一米深了,别说白骨了,连一根毛都没挖出来。
  那是他第一次杀人,十六岁,还是个孩子,埋尸的时候手都在抖,挖的坑也不深,没道理到现在都还没挖出来。
  容昭起身,在附近看了看,不远处还有个几块乱石。埋尸的时候情绪极端不稳定,记忆很容易出现偏差,会记错地方也不奇怪。
  已经到了后半夜,天就要亮了,只能等下次再来了。
  容昭把挖开的地重新填好,在附近捡了些落叶洒在上面,收拾好自己的东西往山下走去。
  那个男人的尸骨对他来说没有任何用,他挖出来是想把这具尸骨彻彻底底地毁掉,烧成灰或者磨成粉都随便,比埋在土里安全。
  顾铭的尸骨是因为之前被野狗刨开了,加上下了雨,雨水把骨头上的泥灰冲刷掉,然后被人发现。
  容昭把用过的手套脚套烧掉,拿起铲子背起包往山下走去。
  凌晨两点钟,月亮斜挂在天边,不算太亮,刚好能看清楚路,容昭转头往宅子的方向看了看,转身走了。
  回到家,打开楼下的大门,容昭站在张姐家的院子里,看见角落里头一只废弃的花盆,走过去搬回了自己房间。
  正是周烨说要偷回去种蔷薇花的那只。
  第二天是个好天气,容昭把花盆洗了洗,在院子里挖了点土装进去,倒水浸湿,在风口吹了吹。
  花的种子是周烨网购的,收到就扔在鞋柜旁边了,连外面的快递袋子都没拆。
  容昭拿起来看看,收件人:容容的老公。
  他把这五个小字单独剪了下来,想了想觉得不对,把老公两个字剪掉扔了。把“容容的”三个字贴在花盆上,像是给这盆花起了名字。
  种好花,容昭出了门。
  家人的墓地在很远的城郊,先乘的公交车,车上的不多,他找了个位子坐下,转头看着窗外不断倒退的风景。
  从公交车上下来,换出租车来到墓地。
  不是清明节,墓地几乎没人,到处都是静悄悄的,容昭抱着一束菊花走了进去。
  他像以前一样,走得很慢,像是饭后和慈祥的长辈一起散步。足足二十分钟才到关家所在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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