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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是,怎么了?”
  “我想走后山那条路,后山不是也能去艺教吗?”
  周聿南面露疑惑:“太黑了,万一有蛇怎么办?”
  李滉几步踏上后山的石板路,嘿嘿笑,说:“来!不怕。”
  他们一起上了那座小山。夜间的山花是藏在暗中的幽幽黑影,只有香气可为人所闻,石板路上没有新鲜的东西,朱槿和夜合欢的枝叶在风里细细簌簌地响动,落了满树月色。李滉站在一棵细叶榕下,想起四年前周聿南和他在阳台说话的那个夜晚。海伦娜在仲夏之夜得到了她的爱情。在此之前,她对迪米特吕斯的迷恋,促使她出卖了赫米娅的行踪。爱情的嫉妒是阵痛。再一次目睹迪米特吕斯音容笑貌的决心填满了海伦娜的心。
  后山的凉亭不难找到。走上二层时,一道银亮的锁横在了通往内部的铁门前,李滉带着周聿南在柱子边坐下,他说:“哥以后想去哪上学?”
  快了,离高考还剩一个多月,一个多月后,周聿南会去哪里,仍然是个未知数。他捻下一片榕树叶,拿在手里慢慢地剥,低声道:“不知道,可能是B市吧。”
  “哦,B市冬天可冷了,你不是怕冷吗?”
  “听说北方冬天有暖气,不冷的,而且去不去得了还另说。”
  李滉对周聿南笑。周聿南的右手忽然被一阵陌生的热度所笼罩。他愣了十几秒,不动声色地退离十厘米,热度消失了。李滉脸上的笑容变得僵硬,他怔怔地看着周聿南,忽然有种逃离的欲望。他收回左手,故作玩世不恭地揣进裤口袋,沉默延续了两分钟,周聿南开口道:“走吧,该查寝了。”
  作者有话要说:  (1)这段是《霍乱时期的爱情》中男主拉小提琴向女主求爱的片段


第12章
  接下来的一个月像过去的所有日子里一样忙碌。李滉很少再去艺教,艺教不是他通往教室的必经之路,只要他不想,他甚至可以整个整个学期地不去那儿。可令他痛苦的地方在于,即使他不去那儿,而只是靠近它十几米,那晚周聿南冷淡的面孔又会浮上他的心头,搅乱他伪装出的镇定自若。他有时恨数学,恨数学的有限,恨它不能给出一个推演人与人之间感情深浅的公式。他太擅长套用公式了,在学数学学得最凶的那段时间里,数字的逻辑被他套用在生活的一切事物上,他对理科逻辑陷入无法自拔的迷恋。维克多·弗兰肯斯坦废寝忘食地研究一个怪物,连未婚妻的爱都无法让他回心转意,也许他正是想用那道冰冷的理性之墙,去抵御爱情的侵袭。可他呢?他又能用什么去抵御这冻入骨髓的伤痛呢?
  李滉自习的时间越来越长,十一点半时教室里的灯统统熄灭,他却也不愿离开。他这种盲目的专注给了他一次次的好成绩,可他的心里却越来越空。每当教室沉入黑暗中,他的视线就会下意识地转向北侧的窗台,透过那里,可以看到艺教昼夜不息的灯火——市一的艺术生大多比普通学生更加辛苦。
  用和周聿南一起辛苦的方式,李滉能感受到周聿南和他冥冥中的共同存在。他们一起遭受这种乏味和琐碎的折磨,好像他们就聚在了一起,成了并肩前行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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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霰在绿林这座南方城市并不常见,那天下午,几乎所有教室里的高中生们都涌到了走廊上,在一片朦胧的白色中叽叽喳喳地大声议论着眼前的奇景。这是一次十年难遇的寒潮,十年难遇,也就意味着至少十一年前出现过,李滉并不为此惊讶或感叹,等教室里几乎空了时,他依然坐在原位上静静地复习。
  洛磊从隔壁班走来,在门口对李滉喊道:“李滉!出来陪我走会儿!”
  李滉微微抬头。洛磊靠在门边,手里拿这个灰扑扑的篮球,是一幅不爱读书的样。洛磊这人,从不好好穿校服,一条黑色校裤被他拿去裁缝店改了又改,原本宽松的、能包住脚踝的九分裤,变成了大街上时髦的窄脚七分裤,底下那圈收脚的弹性边,也被他叫裁缝切了去。
  两个少年来到了走廊上,洛磊长吁短叹:“哎,本来打球打的好好的,突然下个雪,也是见了鬼了,从没听过绿林会下雪!”
  李滉纠正他:“不是雪,是霰,地理怎么学的?”
  “我又不是高一,选了理科哪还用学地理?早还给老师了。”
  洛磊笑嘻嘻地犟道。走到廊道的尽头时,他忽然露出个羞涩的笑,对李滉说:“来,陪我去八班门口一趟。”
  李滉知道洛磊这是要去看他中意的那个八班女孩。那个八班女孩的长相,是十几岁的少年人口中常说的“清纯动人”。李滉陪洛磊在八班门口蹲点过三四次,洛磊像地下党的接头人似的,总是背朝八班门口,眼睛却调转九十度地觑着门口的来人。李滉没有他那么多顾忌,大大咧咧地往廊道外侧的白墙上一靠,兴致缺缺地看洛磊装模做样。
  洛磊说:“她不在座位上呢。去厕所了?”
  李滉笑笑,挖苦道:“去女厕所确认下?”
  “嘿?要去我也得拉上你,咱俩一起做流氓……”洛磊话音刚落,看到对面走廊上一个熟悉的身影,抬手指着他对李滉说:“你看那,那是聿南哥不?”
  李滉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周聿南两只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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