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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家店蛮有名气,本来还担心他们来得太早人家没开门营业,结果一行人过去的时候,正巧赶上老板开门。
  来得早不如来得巧,向逾觉得这就是命运,他倒要好好看看他家乐乐穿汉服的样子,绝对无敌可爱。
  店铺不算太大,但衣服的样式都十分考究。
  林皆乐跟向逾都不太懂,就乖乖地听老板给他们讲。
  老板说:“你们俩气质都挺不错的,少年意气的感觉,如果让我给你们推荐的话,我会觉得你们比较适合襕衫。“
  老板拿了两套衣服给他们:“襕衫从唐代就已经开始出现,宋代开始发展,到了明代这种圆领襕衫已经十分广泛,像是一些官吏啊,学子啊,会穿这种服侍。”
  老板拿给林皆乐的是一套白色的,衣缘为黑色,林皆乐换上之后,看起来可爱又秀气,有种古代小书生的感觉。
  向逾看得开心,喜欢得不行,在征求了林皆乐的意见之后,当即决定自己也来一套一模一样的,俩人穿着“情侣装”,开开心心逛街去了。
  林皆乐觉得自己成了小说里的人——行走在古韵十足的街道,浸泡在烟雨江南的气息中,衣袂纷飞,佳人在侧。
  没有比这更美好的事情了。
  向逾说:“你看咱们俩像不像不好好学习偷跑出来游玩的学生?”
  他抬手碰了碰林皆乐的帽子:“小学子不好好读书,怎么考状元?嗯?”
  林皆乐被他逗得直笑:“不想读书,想恋爱。”
  向逾一怔,大笑起来:“想恋爱?”
  他指了指自己:“你看看我,行不行?”
  林皆乐抿着嘴连连点头:“行的。”
  当然行,就只有你才行!
  向逾笑着牵起他的手,两人的手被宽大的袖子掩住,可掩不住的是从眼角眉梢溢出来的喜欢和快乐。
  两个明明已经不是第一次牵手却依旧因为十指相扣而窃喜的人淋着细细密密的小雨走在石板路上。
  林皆乐不知道人是不是真的有前世今生,如果有的话,他觉得他跟向逾此刻就是回到了前世,正在这条小路上谱写不被世人所知、不被任何史料记载,但是百年千年之后,依旧破土而出的爱情童话。
  这节目真好。
  林皆乐想,如果能一直拍下去就好了。
  拍摄进行了一整天,他们在山塘街逛完之后在那附近吃了个饱。
  林皆乐之前一直控制饮食,不过今天彻底调整好了心态,毕竟是在录节目,录节目就得让观众看得爽,现在吃播那么热门,自己吃得开心观众看得也开心,哪有人喜欢看明星整天在节目里表演“小鸡啄米”的?
  就这样,林皆乐为自己的“大开吃戒”找到了合理的借口,并且认为一旦胖了,属于工伤。
  这一顿,俩人大快朵颐,都吃得不少,出来的时候林皆乐说:“好久没吃得这么开心了。”
  敞开了吃真的很快乐!
  有那么一瞬间,林皆乐恨不得转行去当吃播博主,应该每天都会很快乐。
  向逾看着他吃得眯起了眼睛,觉得更像只小猫了,餍足的样子可爱得不行,让他想亲亲抱抱再抱抱亲亲。
  一天到头,俩人已经可以很自然地牵手了。
  一前一后走出餐馆,向逾快一步上前,想都没想就拉起了林皆乐的手。
  而林皆乐也不会再像最开始时那样因为被牵了手就整条胳膊都僵住,好像这已经成了他们的习惯,只要走在一起,手就一定要牵着。
  像是真正的情侣,相爱且腻歪。
  天色渐暗,他们坐着手摇船缓缓地路过那些林立的商铺跟河畔的风。
  林皆乐忍不住哼起歌来,声音清清亮亮的,听得向逾入了迷。
  “给你讲个爱情传说吧,”向逾说,“听不听?”
  林皆乐点头:“好啊。”
  这种气氛下,最适合聊爱情。
  “相传,有一个不爱读书的书生跑去山上玩,无意间解救了一只小白兔。”向逾一本正经地开始编故事,“后来他回到家,半夜突然有人敲响了他的房门。他开门一看,外面站着一个可爱漂亮的男孩,男孩红着眼睛对他说:‘好哥哥,外面太冷了,能让我进屋躲躲吗?’书生善良,就让他进来了。”
  林皆乐听得认真,目不转睛地看着向逾。
  “进来之后呢,书生发现这个男孩有点儿不对劲,不管他在做什么,对方都盯着他看。就在他给男孩泡好了热茶,准备问问对方身世的时候,那个男孩突然……”
  “把书生给吃了!”林皆乐入戏了,学会抢答了。
  结果抢答完,突然意识到不对,这不是恐怖故事,这是爱情故事啊!
  向逾也愣了,没想到林皆乐竟然是这么个脑回路,没忍住笑出了声。
  “没有,怎么会吃了他呢?”向逾笑盈盈地看着林皆乐,“男孩突然抱住了书生,告诉他自己就是白天被解救的小白兔,为了报恩,来以身相许了。”
  林皆乐听完,好半天没说话。
  “怎么了?”
  “呃,我在想,人妖殊途,兔子精跟人相爱的话,他们以后怎么办啊?”
  向逾懵了,他还没编到这儿,他脑子里这个故事的结尾就是“书生跟小兔精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了一起”,但是既然他家乐乐都发问了,那就得继续编下去。
  “后来小兔子就也变成了人。”
  “怎么变的呢?”
  “……吃了什么仙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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