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33

夜之间楼塌、人散。
  那年我十六岁。
  父母双亡之后,巨额的遗产根据继承法传到了我身上。我像是一块鲜嫩的肥肉——连弱小无辜的小白兔都不是,兔子急了还能蹬鹰,肥肉就不一样了,早就被扒光了最后的防御,光裸裸赤条条地面对着这个世界上的恶意。
  笑里藏刀的人们围在我身边,起初还是笑脸迎人背后捅刀,后来看我真的是被家里养得太好了以至于显得有些白痴,便把那一张张面具扔在一边,露出了张牙舞爪令人作呕的本质。
  他们用了一种最为简单的方法,雇凶绑架杀人,杀了我之后,再让被雇人自杀。
  我死了,第二顺位的继承人,就能理所应当的继承巨额遗产。
  在我现在回忆起来,那段时间是灰色调的,带着磨砂的质感,以至于一切记忆都记不大清了,只能想起那种压抑到能够把人逼疯的痛苦。
  黑暗之中,我能闻到我流下的血的味道,混杂在废弃修车场萦绕不散的汽油味里,泛着令人发酸的感觉。我能够听到我的心脏疯狂地跳动,带着种放弃的疯狂。我甚至在半梦半醒的昏迷中看见了带着面具的人,他们把我围在中央,挡住了一切的阳光,低着头,冲着我诡异地微笑。
  我只是单纯得宛如白痴,但也不是真的白痴。我知道我不可能活下来,世界已经是一片黑暗,等到那些人算好的时间到来,我就能彻底囿于黑暗,永不复还。
  但是我足够幸运。
  不,是太过幸运。
  我看到他破开黑暗而来,逆着光,我看到他一半隐没在黑暗里,一半披着阳光。
  我本已在这修车厂的犄角旮旯里发霉成了了无生气的苔藓,却被劈光而来的人洗去了污秽。
  后来我才知道,迫于压力之下的警方力量不敢真正地去调查。初出茅庐的他却不懂得其中的弯弯绕绕,只凭着一腔初生牛犊一般的正义感,破开了这次死局。
  我当时虽然只有十六岁,可他也不比我大上多少。因着我身上的伤太多,他本是想背我出去,却硬是因为我俩身形相仿,没能背起来,还是扶着我一走一趔趄地出去了。
  很难说清楚当时的感觉。
  就像是一个末代皇帝,早已心知肚明手下居心不良,自己众叛亲离,所识颇多却无人可帮,因而早早地就接受了命定的结局,坦然地为阶下死囚,喝杯中鸩酒。
  却有一个素昧平生的人,跌跌撞撞地跑进地狱,告诉我,天气很好,阳光很暖。
  像是早就放弃的囚徒握住了蛛丝,摇摇欲坠的骆驼被卸下了稻草。
  愣头小子破坏了一群精怪的好算盘,我知道他们绝对不会放过他。
  我说过,我不是白痴。
  古时十七岁的霍去病任骠姚校尉,率八百骁骑纵马追敌。我虽然做不到霍去病那样,拼尽自己所有的能力去保护一个人,还是做得到的。
  所谓一夜成人,不过是把以前所知学以致用罢了,外加扔掉一些无关紧要的仁慈。
  阴暗龌龊的地方风起云涌,我和那群精怪斗了三千个来回,而龙卷风下的他被护地严严实实,连普通的日子都没发生什么变化,甚至还升了个职。
  要我说,他可能只记住了我的名字,连带着后面一大串事情,连个冰山一角的冰渣子都不知道。
  其实也挺好。
  一场变故之后,人们都说我像是完全变了个人,不论是从性格还是能力。我是一个自我死亡过一次的人,重返人间纯粹是为了他。如果不是担心莽莽撞撞,一颗赤子心,傻不拉几的人,不明不白的被那些黑暗拖下地狱,我才不愿意回来费心费力和那群人斗法。
  是在事情平定了一些之后,我感觉到自己不大对劲的。
  原本有着大量的事等着我处理,每天焦头烂额,大脑恨不得三百六十度无死角地思考,一件事翻来覆去能思考十几遍,就怕一个不小心下,让他受到伤害。
  现在逐渐没有这么多事了,一切慢慢地上了正轨,我像是丢失了主心骨一般,开始迷茫起自己。
  我不受控制地想要去了解他更多,我知道这看上去很不对劲,甚至自己也明白,这是他把我从地狱带出后的后遗症,我把我的重心和执念放在了他身上。
  我知道了他出生在一个并不富裕的家庭,有一个小他十岁的妹妹——他很宠他妹妹。他的母亲有着慢性胃病,去年在医院里住过十三天。他父亲是一名消防员,在他妹妹刚出生不久牺牲了。他从小就立志当一名警察,有着一种看上去不为现实灰色世界所容的正义感。
  我开始有意无意地进入他的生活,会去在他警署前的咖啡店里点一杯在平时我绝对不会喝的劣质咖啡,在小情侣和学生们咋咋呼呼的嘈杂之中,看着他下班的身影。
  他会骑自行车,把挎包放在前面的铁篓子里,如果下雨,他会走路去两百多米外的公交车站坐395路公交车。
  我会看着他回家的背影,喝下那充斥着糖精奶精和劣质咖啡粉充斥的咖啡,甜得发腻的味道充斥在唇舌之间,太久了,以至于我看见了他的背影,都能感觉到甜味,仿佛他是甜的一般。
  我当然知道自己怎么了。
  一个正常人不会像我这样。
  因为执念而去了解,因为了解而爱上。
  因为他推开了那扇修车厂的门,踩着暖光奔跑进来。
  所以囿于黑暗的我,就再也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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