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打趣了,我不是那种只看外表的人。就算他明天会突然变得人老色衰,面目全非我也不介意。可能你会觉得我是站着说风凉话并不腰疼,等他真的失了如今的俊秀也就弃他而去。其实,他能毁了容,我觉得那样更好,自己的东西总不喜欢被别人盯着看。
“我看你是走火入魔了,等会陪我去刀铺买把锋利点的刀。”于沐晴看着那张无意间流露着幸福的脸似乎明白了什么。不讲悲喜,他的七情六欲皆是因沈君华而起,这世上还有谁能让他不吝所有感情地去喜欢,大概只有沈君华一人。
苏子陌不明用意地在想事情入了迷的于沐晴眼前晃晃手:沐晴姑娘,你买刀做什么?
“我怕刀慢了你会心疼,买把锋利的,好去刮花他的脸。还有,叫我晴儿就可以。”于沐晴只是开玩笑地说,但不会去做。她想,如果动真格的,苏子陌定是那个和她拼个你死我活的人。不论那个人怎样欺骗他,冷落他,给他气受。他的包容,他的大度,都可以海纳百川。这样的不舍不离,还是百依百顺,有谁不想要?
所以说那个人不是犯二的傻瓜,就是没有福分消受。既然不喜欢,为什么还要出现在他的视线里,难道偌大一个江南,只有钱塘能锁住他的脚步?
也许不是,如若当初不是让可恶的贼人偷光了他的盘缠,他也不至于落到和乞丐为伍,然后很偶然地遇见了假扮乞丐的李无忧,当然也不会认识曲思天,更不会撞见苏子陌。所以说并不是随意的一个钱塘就能留住他,而是命中注定的微妙缘分。
挡也挡不住,拦也拦不下。
每当楚昭华想起苏子陌,确实是让他头疼的要命,可这种头疼并不是那种因为讨厌他,拿他没办法,瞧见他就想躲开的头疼,而是他不知道该如何对待苏子陌的一种头疼。
说实在的话,苏子陌并不惹人烦,大半的时候还有那么点可爱。只是他总是说着一些不切实际的话,让人没办法靠近他。于是乎便有了这样矛盾的想法。见到他时烦,见不到他的时候,又不知道是哪根神经搭错了,莫名地会感到一点空虚,就好像缺少了什么似的。
这个人还真是有毒!
第十八章
自打回到书院,楚昭华再没见曲思天同他说过话,而苏子陌的跟班阿纯也是看他不顺眼,大概是阿纯没见到它家主子回来,便认定他是罪魁祸首,在用晚膳的时候,吐了他一饭碗的吐沫星子。而最可气的是当他和阿纯撕打的不可开交的时候,曲思天还护着那只嚣张的兔子。
不就是一个神经不太正常的苏子陌,你们至于都这样针对我吗?楚昭华吃了满嘴的黄连,朝着曲思天和阿纯呲了一声,便阔步离开了。反正他和阿纯不投脾气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索性也不再想它。
可是飘去了浮云又来了乌云,整个脑子都是苏子陌,甚至像个痴情的少年郎似的,会想他念他。他怀疑他此时此刻的神志是不清的,然后不知在什么糟糕的不能再糟糕的时候,神志不清到走火入魔,竟然会掏出那剩下的半枚玉佩,心情极好地在手里把玩半天。
真是没救了,楚昭华狠狠地拍了自己的脑门一下,却突然想起那只又呆又萌的傻瓜没头没脑地摔了一跤,怎么也忍不住地笑了。不管怎么说也做了片刻的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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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没听到他娇羞地唤自己一声夫君,真是吃了很大的亏,要不等再见到他的时候好好欺负他?
也不知道他现在做什么,他大概不会因为这件事而傻到不想回家,然后就真的没有回家吧?
一想成谶的事楚昭华也不是没经历过,可是得知苏子陌真的离家出走了的瞬间,他还是吓了一跳。那时也由不得他开始后悔,为什么没有听曲思天的建议把苏子陌追回来。
第二天的一大清早,于沐晴便揣着真相假装去天玉书院找苏子陌。为了把戏演的圆满,中途特地去了趟苏府,为了听见府上的小厮说一句他家的小少爷没有回来过,便心满意足的走了。
于沐晴没见过曲思天,以前都是听闻,有时候会觉得别人的夸赞有可能言过其辞。初次见到实实在在的本尊,竟比外面传言的还要惊艳。
可惊艳归惊艳,她并不喜欢这样的男子。既是有沉鱼落雁,闭月羞花的女子,何须要一名七尺男儿颜过倾城。
再看到楚昭华,整张脸都浓缩成了两个特别明显的字,厌恶。而楚昭华对这位牡丹姑娘的印象也一落千丈,谁让她初次见面就摸了他家苏子陌的脸。于是两人互不退让地瞪着对方,最后于沐晴瞪的烦了,伸出两指戳了过去,无理道:空有一副好皮囊,没半点风度,看了就烦。
“又没谁逼你看我,自讨苦吃,是你活该!”楚昭华本不想和她计较,听她说自己没有风度,他还就没风度了。
于沐晴气的一跺脚:“懒得理你,我是来找子陌哥哥的,他在哪?”
曲思天心想情敌间的对手戏演完了,终于切入了正题,佯作根本没看出的样子,配合道“他没有来书院!”
“这就怪了,早上我去苏府找过他,府上的小厮说他没有回过府。既然他没有回府,也没有来书院,会去了哪里?”
“他没回府吗?”楚昭华先是怔了怔,紧接着想
“我看你是走火入魔了,等会陪我去刀铺买把锋利点的刀。”于沐晴看着那张无意间流露着幸福的脸似乎明白了什么。不讲悲喜,他的七情六欲皆是因沈君华而起,这世上还有谁能让他不吝所有感情地去喜欢,大概只有沈君华一人。
苏子陌不明用意地在想事情入了迷的于沐晴眼前晃晃手:沐晴姑娘,你买刀做什么?
“我怕刀慢了你会心疼,买把锋利的,好去刮花他的脸。还有,叫我晴儿就可以。”于沐晴只是开玩笑地说,但不会去做。她想,如果动真格的,苏子陌定是那个和她拼个你死我活的人。不论那个人怎样欺骗他,冷落他,给他气受。他的包容,他的大度,都可以海纳百川。这样的不舍不离,还是百依百顺,有谁不想要?
所以说那个人不是犯二的傻瓜,就是没有福分消受。既然不喜欢,为什么还要出现在他的视线里,难道偌大一个江南,只有钱塘能锁住他的脚步?
也许不是,如若当初不是让可恶的贼人偷光了他的盘缠,他也不至于落到和乞丐为伍,然后很偶然地遇见了假扮乞丐的李无忧,当然也不会认识曲思天,更不会撞见苏子陌。所以说并不是随意的一个钱塘就能留住他,而是命中注定的微妙缘分。
挡也挡不住,拦也拦不下。
每当楚昭华想起苏子陌,确实是让他头疼的要命,可这种头疼并不是那种因为讨厌他,拿他没办法,瞧见他就想躲开的头疼,而是他不知道该如何对待苏子陌的一种头疼。
说实在的话,苏子陌并不惹人烦,大半的时候还有那么点可爱。只是他总是说着一些不切实际的话,让人没办法靠近他。于是乎便有了这样矛盾的想法。见到他时烦,见不到他的时候,又不知道是哪根神经搭错了,莫名地会感到一点空虚,就好像缺少了什么似的。
这个人还真是有毒!
第十八章
自打回到书院,楚昭华再没见曲思天同他说过话,而苏子陌的跟班阿纯也是看他不顺眼,大概是阿纯没见到它家主子回来,便认定他是罪魁祸首,在用晚膳的时候,吐了他一饭碗的吐沫星子。而最可气的是当他和阿纯撕打的不可开交的时候,曲思天还护着那只嚣张的兔子。
不就是一个神经不太正常的苏子陌,你们至于都这样针对我吗?楚昭华吃了满嘴的黄连,朝着曲思天和阿纯呲了一声,便阔步离开了。反正他和阿纯不投脾气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索性也不再想它。
可是飘去了浮云又来了乌云,整个脑子都是苏子陌,甚至像个痴情的少年郎似的,会想他念他。他怀疑他此时此刻的神志是不清的,然后不知在什么糟糕的不能再糟糕的时候,神志不清到走火入魔,竟然会掏出那剩下的半枚玉佩,心情极好地在手里把玩半天。
真是没救了,楚昭华狠狠地拍了自己的脑门一下,却突然想起那只又呆又萌的傻瓜没头没脑地摔了一跤,怎么也忍不住地笑了。不管怎么说也做了片刻的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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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知道他现在做什么,他大概不会因为这件事而傻到不想回家,然后就真的没有回家吧?
一想成谶的事楚昭华也不是没经历过,可是得知苏子陌真的离家出走了的瞬间,他还是吓了一跳。那时也由不得他开始后悔,为什么没有听曲思天的建议把苏子陌追回来。
第二天的一大清早,于沐晴便揣着真相假装去天玉书院找苏子陌。为了把戏演的圆满,中途特地去了趟苏府,为了听见府上的小厮说一句他家的小少爷没有回来过,便心满意足的走了。
于沐晴没见过曲思天,以前都是听闻,有时候会觉得别人的夸赞有可能言过其辞。初次见到实实在在的本尊,竟比外面传言的还要惊艳。
可惊艳归惊艳,她并不喜欢这样的男子。既是有沉鱼落雁,闭月羞花的女子,何须要一名七尺男儿颜过倾城。
再看到楚昭华,整张脸都浓缩成了两个特别明显的字,厌恶。而楚昭华对这位牡丹姑娘的印象也一落千丈,谁让她初次见面就摸了他家苏子陌的脸。于是两人互不退让地瞪着对方,最后于沐晴瞪的烦了,伸出两指戳了过去,无理道:空有一副好皮囊,没半点风度,看了就烦。
“又没谁逼你看我,自讨苦吃,是你活该!”楚昭华本不想和她计较,听她说自己没有风度,他还就没风度了。
于沐晴气的一跺脚:“懒得理你,我是来找子陌哥哥的,他在哪?”
曲思天心想情敌间的对手戏演完了,终于切入了正题,佯作根本没看出的样子,配合道“他没有来书院!”
“这就怪了,早上我去苏府找过他,府上的小厮说他没有回过府。既然他没有回府,也没有来书院,会去了哪里?”
“他没回府吗?”楚昭华先是怔了怔,紧接着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