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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右手托腮,左手放在桌上,一直痴痴地看着围着白色围裙的忙碌身影。
  真好,家的感觉。这样的日子,就像一颗开满花、挂满果的树,满满当当。
  可严非摸不透沈默的心,他忽而亲近得触手可及,忽而遥远得无边无际,他不愿把藏在眼睛里的故事告诉他,不是不想说,而是想说又不能说,一直隐忍难耐,无比痛苦。
  沈默把一碗热腾腾的面端到他面前,递给他筷子:“酱油用完了,没放,不过应该不会影响味道,你吃吃看。”
  光是上等的卖相,严非就垂涎欲滴,夹起一大口,正要往嘴里塞,沈默阻止说:“还很烫,吹凉几下再吃吧。”
  “好。”他撅起嘴吹了三下,“可以吃了吗?”
  沈默被他的幼稚样子逗笑了:“可以吃了。”
  严非吸溜了一口面,又喝了一口汤,表情很满足,朝他竖起了一个大拇指:“沈大厨,味道一级棒。”
  “谢谢夸奖,喜欢吃就多吃点,不够我再煮,冰箱里还有食材。”
  严非又快速扒拉了几口,连汤带面吃光了,吃得满嘴是汤汁:“沈默,我现在不是空腹,可以喝青梅酒了吗?”
  沈默拿了张纸巾给他:“擦擦嘴,酒在房间,我去拿。”
  “不用不用,我们去你房里喝。”喝多了直接上床,省事又方便。
  沈默真以为他怕麻烦自己,点了点头:“好。”
  沈默去拿了两个高脚杯,带他进去了。
  房间一看就是“沈默风”,整洁干净,主调蓝白色,像海洋之水般纯粹高雅,又像飞流瀑布般简洁大气,严非一进门,第一眼注意到的是那张床,够大,再大一点就更好了,第二眼注意到的,是白色桌子上放着的一把琴,看似年代久远,是个老古董。
  “原来你还会弹琴。”他没有惊,更多的是喜,因为自从得知沈默会自己酿青梅酒之后,他就觉得他与当下快节奏的社会格格不入,似乎还生活在很遥远的时代。
  沈默低头盛酒:“会一点。”
  严非盘腿坐在古琴面前,莫名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好像自己以前经常这样,至于是什么时候,他想不起来。他伸手抚摸琴弦,指腹从左至右带过,突然一阵刺痛,划破了一层皮,渗出一点血珠,他下意识把伤口送进嘴里。
  他走到沈默旁边,拿起一杯青梅酒,沈默瞥见了他的伤口,突然啪的一声,玻璃杯子摔在地上,玻璃和淡黄色液体四处飞溅,沈默右手捂着心口,左手紧紧抓着桌角,关节泛白,指甲在慢慢变长变黑,额间眼角青筋爆出。
  严非见他不对劲,放下杯子,满脸担忧:“沈默。”
  “走开!你走,快走。”沈默及其克制地用力推他出去,反身把门锁上,任严非怎么叫怎么拍,也绝不开门。
  他无力地瘫坐在地上,脸色十分难看,露出一半的獠牙,眼睛布满红血丝,像溢满了鲜血,心脏处痛痒难耐,正有千百条毒虫在快速侵蚀每一寸血肉,他捂着口鼻,尽量减缓急促的喘气,生怕被严非听见。
  幸亏这次他看见的只是一点点红色的伤口,否则,他真的不知道还能不能像上次那样,克制住不去伤害他。
  不知过了多久,沈默渐渐恢复正常,他背靠着门,眼神哀伤,声音嘶哑:“严非?”
  “在,沈默,我一直都在,”严非轻拍门示意,“你到底怎么了?开开门好不好,沈默,我想见你。”
  沈默坐着没动,苦笑了一下:“可我这个样子,不想被你看见。“
  “你在说什么蠢话,沈默,我很担心你。”
  “你不是很想知道,为什么这十三年来我一直躲着你吗?这就是原因,我不是你喜欢的模样,我一点都不温柔,不好看,不爱笑,也不听话,你刚刚看见的那个我,狰狞丑陋,嗜血残忍,才是脱下面具后真正的我。”
  “我服用血液镇定剂,可以抵抗其他人血的诱惑,可偏偏抗拒不了你,你的一点点血,就能够让我跌入无底深渊,重回循环噩梦,天命注定……我们……无缘。”
  严非怒道:“我管他什么天命不天命,都是狗屁!老子就是天!”他渐渐放缓语气,“沈默,我并没有喜欢哪一个模样的人,我喜欢你,我喜欢的就只是你,无论你变成什么模样,我都会爱得无法自拔。”
  沈默的身子突然一僵,耳边响起千年前的这个人说的一些话:“本君乃一天地共主,生来就是天,本君说的话,就是天意,连宇宙洪荒都得听本君的,区区异族殊途,还不配放在本君的眼里。”
  严非觉得,沈默就像是关在牢笼里的金丝雀,他想试图撬开锁来救他,可他明明十分渴望和他一起远走高飞,却把锁头紧紧拽在手心里,任严非怎么劝怎么哄,一点机会都不愿给他,总是压抑着那颗情动不已的心,微笑面具的背后,永远是那么揪痛无奈和悲伤无助的神情。
  严非想着,无论如何,总得找办法让他对自己敞开心扉。
  即使这扇墙壁坚硬得刀枪不入,也要抱着誓死不屈的心,撞出一条裂缝,哪怕只如蚕丝那般细窄,也会很温柔地笑着,把光照进去。
  严非贴在门上,尽量去感知沈默的位置,轻声说:“沈默,我总觉得,在哪里见过你,但想不起来,我和你之间,好像有一根线牵着。”
  沈默没说话。
  严非继续说:“因为那根线,我遇见你一百次,会沦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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