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22

于是我就知道肯定瞒不住,所以全交代了。结果他们什么也没做,就让我把自己吐的拉的收拾干净。在我看来,他们可能觉得我已经学乖了。”
  夏恩咽下一口披萨饺,冲他挑了挑眉:“你学乖了没有?”
  “可能吧,那以后我再也不那么猛吃西红柿了。”
  “但你还偷东西?”
  吉米没有马上回答。“嗯,有时候。不偷贵重的,但有时候我实在饿急了……”他这辈子没多少值得自豪的事,但也没多少令自己感到无地自容的事。偷窃是例外——他每偷一次,都觉得自己又堕落了一分。
  夏恩若有所思,并没有露出鄙视的神情。
  “我没想到这么小的镇子居然藏着这么多好吃的。”吉米换上轻快的语气。
  “嗯,我们没多少地方可选,但有几家确实挺棒。不过,千万别去‘玉园’,除非你就爱吃黏糊糊、全是一个味儿的中餐,那儿所有的菜都淋同一种酱。”他用叉子戳了一小块香肠送进嘴里,嚼了嚼,然后咽下去。“这么说你去过不少地方,嗯?”
  “我云游四海,哥们儿①。”吉米微笑着答道。
  注①:I’ve Been Everywhere, Man,by Johnny Cash,美国乡村乐大神约翰尼·卡什的一首歌。
  “嘿,我听过那首歌,我以前还会唱呢。”有那么一小会儿,悲伤缓缓掠过他的脸庞,然后他露出微弱的笑意。“我喜欢老派乡村乐。”
  吉米想起了汤姆的信。那封信现在还塞在他的外套口袋里。“约翰尼·卡什。”
  夏恩不自在地动了动。“他……我不太喜欢。我喜欢汉克·威廉姆斯、巴克·欧文斯、梅尔·哈加德②。”
  注②:Hank Williams,Buck Owens,Merle Haggard,均为美国老牌乡村乐创作歌手。
  反正吉米不太懂乡村乐——说起来,哪种类型的音乐他其实都不懂——他只点了点头。“你呢?不怎么往外走?”
  “基本从来没出去过。我还在牧场干活儿的时候,隔一阵儿就会去内华达。我们在那儿拍卖牲口。我还是小年轻的时候去过几次旧金山,和杰——”他畏缩了一下,然后继续说,“去风流快活一下。跟其他同志圈的人待在一起感觉挺好,但那群人对我来说太酷了,我就是个土老帽儿。”
  “拉倒吧,那帮人肯定恨不得生吞了你。我是说,你帅得够呛,再加上那股牛仔范儿……”
  夏恩脸上浮起了淡淡的红晕,看上去更帅了。“我倒是不愁找人上床,但没人真拿我当回事儿,你明白吧?”
  吉米完全明白,虽然他被甩的理由跟夏恩不一样。“这么说你再没去过别的地方了?”
  “算是吧。我觉得我的祖辈在响尾蛇镇落脚的时候,就把我们家族的闯荡精神给用完了。再说,运营牧场基本上也没法离开,得照顾牲口。”
  当然,吉米从来不需要照顾什么,除了他自己。一想到被那样困住他就如坐针毡,那简直跟坐牢没两样。
  他的水杯空了。他起身接水,顺道也带上了夏恩的杯子。他在水龙头下接了两杯水,放回桌上。夏恩看起来不太乐意,“应该我来。”
  “是,可你整天都在给人端喝的,现在是休息时间,该我了。”
  这个回答显然让夏恩开心了一点。“你可当心,等哪个周六晚上忙不过来,我就要抓你来酒吧帮忙了。”
  “不好意思,端盘子这事儿我可不熟,没怎么干过。”那需要跟客人交流,还要接触现金。他的外表看起来不够正派,老板通常信不过他。
  “没多难,连我都应付得了。”夏恩玩了会儿叉子,然后喝了口水。他有双强壮的手,手指修长。吉米心想,这双手是否也像亚当·利特的手那样长着茧子?
  过了一会儿,夏恩的目光再次迎上吉米的视线。“那,除了工作、旅行、猛吃西红柿然后生病,你一个人的时候还干点什么?”
  吉米轻笑了几声。“我的时间差不多都花在这三件事上了。”他稍微犹豫了一下,补了一句:“我……喜欢看书。”
  夏恩没有嘲笑他,吉米松了口气。夏恩似乎对这个意外的答案由衷地感兴趣。“哪种书?”
  “有什么看什么。我……我没上过什么学,高中都没上完,但我从书里学了不少东西。这也算是个便宜的消遣。我经常能找到免费书,或者花五毛钱在旧货店里买。一本好看的厚书能帮我打发个几天,对我来说性价比挺高了。”他四下打量,但夏恩的客厅里完全没有书的踪影,连本杂志也见不到。“你呢?你喜欢看什么书?”
  夏恩咬住嘴唇,盯着桌面。“我不怎么看书。”他的声音低得像耳语。
  “这没什么好难为情的。好多人都不怎么看书,尤其是外向活泼的人。”
  夏恩抬起头的时候,绷紧的面部线条流露着痛苦。他闭上眼,过了一会儿才睁开。他挤出一个笑容说:“来点儿甜点?我这儿有冰淇淋。”
  “我今天不能再吃了,已经吃撑了。不过,谢谢,披萨饺实在太好吃了。”
  “那就好。我——”夏恩瞥了眼手表,“完了,我得回去干活儿了。”他起身,开始收拾盘子。
  “现在?”
  “其实已经晚了五分钟了。山姆一个人最多只能撑这么久。”
  “可是……
o
地址发布邮箱:[email protected] 发送任意邮件即可!
【感谢您多年来的支持】
【一起走过的春夏秋冬】
【一路陪伴…感谢有你】